近日,在江苏省常熟市做小生意的陆先生致电扬子晚报称,自己开的三轮摩托车被交警查出交强险过期20天,罚了800元款。但令他感到困惑的是,车被拖到15公里外的社会停车场上停了4个多小时,又被收了120元钱的代驾费和停车费。他质疑,这费用有没有依据?
陆先生告诉记者,8月13日,他开着三轮摩托车到沙家浜附近进了1000多斤西瓜,经过锡太路沙家浜收费站时,被常熟支塘交警中队的民警拦下检查,结果发现他的三轮摩托车交强险已过期20天,当即就扣下了他的车。
陆先生称,当时执勤的民警告诉他,如果补齐了保险,就不罚他的款。因为车被扣了,当时陆先生在收费站处已无车可坐,只得花了50元打车到家拿钱,在盘算了买保险的数额后,陆先生拿了1000元钱,又坐车到相关部门购买了保险:交强险400元、人身保险100元和60元的车船使用费,合计560元。当他下午3点多赶到支塘中队时,结果被民警告知要罚款800元,因手上的钱不够交罚款,为省点路费,陆先生只得求助于进西瓜的熟识老板,对方好心送了钱来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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