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事故就增加免赔率”被取消
7月1日,交强险正式实施,相应的新商业车险也开始在各保险公司销售。昨日,太平洋财产保险江苏分公司专业人士做客快报视频聊天室,为广大市民解答交强险和新商业车险事宜。
商业车险是必要补充
读者:是不是有了交强险,就不需要再买商业三责险了?
太平洋财产保险江苏分公司理赔科科长张建村:如果是事故当中涉及到死亡的话,死亡赔偿金一般要20多万,而交强险的死亡赔偿只有5万。而且,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责任限额为8000块钱,如果涉及到重伤病人,8000块钱医疗费用远远不够。
为了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商业三责险是必要的补充。同时,保障金额可根据个人的职业、经济承受能力、车辆的情况、行驶的区域以及车辆的用处等来确定保额。
交强险有四大责任免除
读者:是不是交强险对于任何损失都赔偿?
张建村:交强险有条款规定,四种损失的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第一种是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交强险不需要赔付。第二种是财产损失,指的是被保险人自己所有的财产,以及机动车上的财产损失,均不在交强险赔付的范围。第三种是间接性的损失。第四是法律诉讼费用也不在交强险的赔付范围内。
免除诉讼费用的责任,除了保险法有相关约定外,还和交强险限额有关。
机关事业单位车辆自燃也赔
读者:新的商业车险出炉后,新老车险的区别在哪?
太平洋财产保险江苏分公司业务管理部经理陈剑:以C条款为例进行介绍,在保险责任方面来讲,C款车损险新增了一个党政机关、事业团体用车和企业非营业用车的自燃责任赔偿,而以往条款中是没有的,需要车主另外购买附加险进行保障。此外,C条款还增加了相应的一些自然灾害的责任,比如说台风、海啸等等。同时,C款保险责任增加了运载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引发的损失。因为对于江苏来讲,长江上的渡轮比较多,保险公司也遇到过一些由此引发的赔案。
C款还有一大亮点,就是在C款第三者责任险方面,新增了被保险人家庭人员的保障责任,而以前这是属于责任免除的。
“三次事故就增加免赔率”被取消
读者:原先“三次事故就增加免赔率”的条款还有吗?
陈剑:在新的商业车险条款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免赔率的明细。条款对责任比例有了明确鉴定,以C条款为例,保险车辆驾驶人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保险车辆驾驶人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保险车辆驾驶人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同时在折旧率方面,以前是按年折旧,现在则是按月折旧。
在C条款中,还取消了三次及以上事故增加5%的绝对免赔的规定。在以前的条款中,保险车辆在这个保单年度如发生三次保险事故,从第三次开始,保险公司增加5%免赔率,第四次则增加10%。但在C款当中,取消了这一做法。
2013年2月19日
遭遇车祸,“无责”变“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