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快赔过程中,会否出现骗保行为?
快处快赔疑难杂症十七问
单方事故可不去服务点
1 问题:“快处快赔”只针对单车损失2000元以内的事故,如果去到服务点才知道损失超过2000元,怎么办?
解答:这种情况下,轻微交通事故有一方以上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需要按照商业保险条款规定办理索赔的,由交警前往服务点按照简易程序作出《事故认定书》,再进行商业赔偿部分的保险索赔。
2 问题:如果无责一方就是不愿意到理赔服务点,怎么办?
解答:必须重点提醒的是,如只有有责一方当事人前往服务点,且不能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等资料、保险公司无法查证交通事故基本事实的,则不能向保险公司办理有关保险索赔手续。因此,当无责一方当事人因故不愿到服务点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路段对事故进行查勘。如果两方车辆确实无法立即到服务点的,应在24小时内尽快共同前往服务点。
3 问题:事故后,车辆动都动不了,根本没法移离现场,怎么办?
解答:事故车辆不能移动且影响交通的,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立即自行联系拯救车,将事故车辆拖移到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等待保险公司人员前来查勘。
4 问题:单方事故也要去服务点吗?
解答:不用。车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如能够移动的,请将车辆移到路边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保险公司指引处理。不能移动的且影响交通,处理如上一个问题办理。
对结论无异议就可放行
5 问题: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没有撤离现场,会受什么处罚?
解答:交警部门将从维护公共通行权和保护当事人交通安全的角度出发,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撤除现场恢复交通的,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如果核查到当事人有其它违法行为的(如未按时年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等)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并进行处罚,交通事故仍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6 问题:怎么才算不撤离现场?
解答:目前全广州的主干道上基本覆盖了交通监控系统,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监控发现道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将通过报警电话或车辆资料所登记的电话联系当事人,指令其撤离现场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告和自行协商处理。如果不听指令撤离的,就会视为不撤离现场。
7 问题:如果当事人不肯快处快赔,怎么办?
解答:那只能扣车,按一般事故流程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放弃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权利的,公安交警部门将视为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和成因有争议,即迅速指令就近现场的民警到场处理,依法扣留肇事机动车,由事故处理民警对当事人、证人进行调查询问,对事故车辆进行委托检验,待检验结论出具后且各方对结论无异议时,再依法放行车辆,拖扣事故车辆的费用也依法由当事人承担,查明事故所有事实后作出责任认定。
8 问题:事故是不分昼夜发生的,可理赔服务点周六日、节假日和晚间不上班,怎么办?
解答:还是要现场填好交通事故协议书,各自报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到现场进行查勘,然后在服务点上班后,双方一起到服务点定损理赔。
有责方不留资料可报警
9 问题:如果事故中有外地或外省车,怎么办?
解答:这种情况也可以进快速理赔点的,只是轻微事故中有一方以上车辆为非广州地区投保交强险的车辆的,按照保险公司指引到服务点后,请报警;交警到后,按照简易程序作出《事故认定书》,便于车主回投保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如果外地或外省车投保的是17家驻粤的保险公司,就可按广州快处快赔流程有效办理。
10 问题:如果交强险是在外地购买的,也享受广州快处快赔中的无责赔付由有责方保险公司垫付吗?
解答:如果是在本省17家驻粤的保险公司投保的,就可以;如果是在省外购买的,因为省外还没有这一措施,就不可以。
11 问题:事故双方要24小时之内去服务点办理,但事故对方就是不肯到服务点,是不是算对方逃逸?
解答:发现这一情况后,要马上报告投保的保险公司,并与警方联系,事故对方如果接电话,并在警方催促下到服务点,就不算;如果对方留的是假电话,或者催请不来,就算是逃逸。
12 问题:在事故现场,无责方不肯留下真实资料,并且不肯去服务点,怎么办?
解答:有责方在事故现场就要报警,事件就变成按“车辆损失险”来办理了。
13 问题:现在交强险的年缴费都要与交通事故挂钩了,那无责事故会否影响下一年的保费额?
解答:目前,广东省的交强险管理信息平台已经搭建好,从7月1日起,交强险的保费额与交通事故赔付“单挂钩”。如果一年只有一次责任事故,下年保费既不升也不降;如果有两次或以上,下年保费就要升10%;如果一次责任事故都没有,就下降10%。需要提醒的是,无责事故虽然也会记录,但是,是不会影响到下年保费的。另外,目前广东省的交强险缴费额度还没有与交通违法相挂钩。
出现骗保将立案侦查
14 问题:如果在快处快赔中,出现对责任认定、定损等有纠纷,或者对理赔点保险公司的处理有异议的,可以向哪里求助?
解答:在快处快赔中出现车主之间、保险公司与当事车主之间的争议、纠纷,可以向广东省保险协会仲裁委员会求助,可以致信或电话:020-38795262。
15 问题:快处快赔过程中,会否出现骗保行为?
解答:对进入服务点的保险事故车辆,若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对事故真实性等有疑问的,将报警由交警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故意发生交通事故或编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违法或犯罪行为,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并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
16 问题:如果事故中出现人员伤亡,无责赔付也可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垫付吗?
解答:不行。只有事故中仅造成财产损失,没有人员伤亡才能使用这一条款。如果有人员伤亡的,无责方保险公司根据无责方的索赔,在无责赔付的死亡伤残1万元,医疗费用1600元限额内向受害人赔偿,还是要按全国现行的规定,由无责方保险公司先垫付或无责方先垫付,再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17 问题:如果事故一方或双方保险公司没有在服务点驻点理赔,怎么办?
解答:可以向保险报案后,等待保险理赔人员到理赔点办理,或由保险公司委托驻点的公估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驻点代表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