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索赔领取赔款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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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8 21: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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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赔款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理赔结论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自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金额协议之日起10日内,保险公司应当履行支付赔款义务。
2013年4月6日
车险进口玻璃按国产承保其中的差价损失 进口玻璃按国产承保其中的差价损失
一些原装进口汽车或部分国产中高档汽车,都是使用的进口玻璃,在承保玻璃单独破碎险可以注明按进口玻璃承保还是按国产玻璃承保,这其中的费率是有区别的。如果本身是进口玻璃而按照国产玻璃投保,出险后,保险公司会依据国产玻璃价格赔偿,对于与进口玻璃之间产生的差价损失不负责赔偿。...
查看全文>> 2013年7月2日
关于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产品的简介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违章搭乘造成的人身伤亡;
(二)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三)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
(四)乘客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五)其它不...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31日
拼车零要熟悉交通法规,注意搜集证据 熟悉交通法规,注意搜集证据。一方面要谨慎驾驶,避免发生意外;另一方面,一旦发生事故,应能迅速判断出事故的责任方和过错方,并采取拍照、录音等适当措施及时保全证据,为索赔做好充分准备。...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15日
车辆用途发生改变会带来哪些影响
车辆用途发生改变会牵涉到相关保险的保障效力。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擅自将用途为家庭自用的机动车进行营运,并违章超载,已造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符合拒赔条件。对于机动车辆载客,保险公司认为,区别其是“营运”还是“非营运”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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