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价格优势打造竞争实力

 所属分类:  2013-5-11 22:42:26    加入收藏
财产险巨头们为什么如此青睐电话车险

  “财产险业务的七成在车险,车险业务近五成在个人非营业性车险”。这是平安集团渠道发展事业部总经理卢跃对国内财产险市场大格局的一个描述,而在国外,个人非营业性车险的业务占比还要高。可以说,拿下这一块大蛋糕,对每家财产险公司都至关重要。

  财产险市场无疑是一个竞争残酷的江湖,而在这个江湖中,谁不希望能“一招鲜,吃遍天”呢。

  以往做车险,都是通过车行、4S店或者保险营销员等中间渠道来销售。

  而电话销售车险其实属于一种直销。据卢跃介绍,电话车险省去了购买车险的诸多中间环节,使投保人可以省去低于其他渠道15%的车险投保费率。电话车险不通过保险中介,不通过保险营销员,无手续费,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

  同时,电销产品直接针对、而且也仅仅适用于非营业性个人车辆,这对信奉“渠道为王”、习惯通过复杂销售渠道完成保险产品销售的传统营销模式,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的一句话道出了电话车险的根本要害:“电销(‘电话营销’的简称)产品最大的优势,就是它的价格。”

  然而,也有市场人士质疑,通过电话购买车险最优折扣达到5.95折,这不是违反了保监会的“七折令”吗?

  对此,平安集团渠道发展事业部产险直复营销部副总经理李宇航向记者解释道:“平安电销是直接销售,此专用产品反映渠道真实成本差异,主要险别的基准费率较传统渠道低15%,费率优惠仍不突破新渠道基准费率的7折,即不低于传统渠道基准费率的0.85×0.7=0.595折。这都是经过保监会正式认可的。”保监会财产险监管部产品处处长江涛也认为,电销是保险公司直销业务的创新,是产品创新、渠道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的集中体现。保监会一贯大力支持和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同时也对电销业务专门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定,提出了严格的监管要求。电话车险专属产品的出台,不仅为车主提供了便捷的投保渠道,更以比较明显的价格优势满足车主全方位的投保需求。

2013年7月14日

汽车交强险保障范围的介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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