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车船税的计算办法
新车船使用税税率表,放弃了一刀切的模式,而是改为更为合理的,按照汽车的排量进行阶梯式征收。1.0以下的排量可以享受优惠,1.6排量的相对来说变化不大,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大排量的汽车,上涨了不少的税费。
虽然专家一再表示,车船税法的颁布,虽然还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但是对汽车市场传递了国家政策的方向。总体来说,车船税法的意义是积极地,也是循序渐进可以慢慢改善的。消费者中,一部分人觉得没有对购买汽车或者税费负担有所减轻。大部分的人表示税费相比以前加重了,尤其是养车的成本支出占到家庭总支出的比重加大。
通过新车船使用税税率表对照,可以明显的看出国家提倡的环保理念。对1.0以下的乘用车优惠更大,从实际来说,1.0以下的车辆无论是生产,还是销售,都处于初级阶段。这种动力的汽车,生产量和普及度都非常的低。因此消费者,才会觉得这一税法,并没有考虑实际操作。鼓励小排量的想法有,实际政策和力度没有。张先生是普通的上班族,他认为像他这样的工薪阶层,买汽车的时候,很多都是考虑1.6-2.0排量的。他们觉得这个范围的汽车,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适用车,而不是1.0排量以下的汽车。
新车船使用税税率表的调整,对工薪阶层显然缺乏公平性。对于新车船使用税法的探讨一直没有停止过,褒奖还是批评的声音都不绝于耳。其实,消费者对此感触不深也有其原因,今年只是车船使用税法颁布的第一年,随着历史的发展,和事实的检验。国家也会根据情况来调整,消费者也会逐渐改变观念。
国家信息中心信息资源开发部主任徐长明说,目前我国汽车消费市场上B级车(中档以上)和suv销量都有上涨趋势,在欧洲,A级车(小排量轿车)市场占有率已接近70%,而在中国A级车市场占有率却还很低,其中A0级还不到20%。
“从目前情况来看,《草案》出台的目的是为了‘抑大扬小’,即抑制大排量汽车的销量,拉动小排量车。但事实上,也许‘扬小’起到了一定效果,‘抑大’却收效甚微。”一位业内人士说
此次通过的车船税法,吸收了委员们和公众的意见,降低了税额幅度,最终的方案是:乘用车排气量1.0升以下的,为60元至360元,1.0以上至1.6升的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的为360元至660元。
按照新的征税方案,2.0以下、占乘用车87%左右的车主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存量车船的车船税收入与原来收入也基本持平。
车船税法规定,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却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该法还规定,公安、交通运输、农业、渔业等车船登记管理部门、船舶检验机构和车船税扣缴义务人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提供车船有关信息方面,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
汽车车船税计算办法
⑴对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的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 吨计算;
⑵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所挂的拖车,均按载重汽车的净吨位的5 折计征车船使用税;
⑶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7 折计征税;
⑷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
⑸船舶不论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其尾数在半吨以下的不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 吨计算;
⑹不及1 吨的小型船只,一律按1 吨计算;
⑺拖轮计算标准可按每马力折合净吨位的5 折计算。
最新收费标准
(1)微型客车的确认及应纳税额:
微型客车的确认标准为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1升。纳税人须提供微型客车相关证明资料;纳税人不能提供微型客车相关证明资料的,税务机关按小型客车的计税标准征收。
(2)车辆自重的确认:
车辆自重是指车辆的整备质量。对于“机动车行驶证”上未注明整备质量参数的,按总质量减去核定载质量的差额作为计税吨位,或由纳税人提供能确认车辆整备质量的相关资料。对于“机动车行驶证”上未记载相关参数,纳税人又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的,应指引纳税人到车辆管理部门补登相关数据。纳税人不补登相关数据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数据核定征收。
(3)车辆自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按照0.5吨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船舶净吨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不予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1吨以下的小型车船,一律按照1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