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车险反欺诈工作,切实实现现场查勘质量的提升

 所属分类:  2013-5-14 19:34:54    加入收藏
强化反欺诈工作,切实实现现场查勘质量的提升。

实践证明,不断提升以打击保险欺诈为目标的现场查勘质量,是降低赔付的首要途径。实现保险反欺诈工作常态化管控,须以车险理赔反欺诈工作为切入点。

一是在开展全员参与打击保险欺诈的基础上,应科学培养专门岗位人员开展打击反欺诈工作。如:通过在理赔部门设立专岗专人,将反欺诈工作引入到理赔流程环节;对各类可疑案件进行及时筛选跟踪、监控和处理。

二是建立反欺诈奖惩机制。第一,为加大反欺诈奖励力度,应以建立专项奖励基金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第二,建立反欺诈信息共享平台。对反欺诈的典型案例定期在媒体上公布,引入广泛的社会监督举报机制,加大对欺诈案件举报的奖励力度,形成震慑违法犯罪的舆论和内外界监督氛围。第三,在实施正面奖励为主的同时,加强惩治措施。以反欺诈作为理赔线员工薪酬差异化和择优上岗的一个重要依据;同时,坚决杜绝为取得成绩而人为弄虚作假事件,对内部涉案人员决不姑息,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把握反欺诈重点环节加强管控。第一,严格执行现场双人查勘制度,要力求做到第一现场查勘率100%。第二,对人为制造假事故、假现场、假标的、假保单、假司机,盗抢保险车辆先出险后保险、人员伤亡、冒名顶替、恶意扩大损失范围或保险责任范围等现象的,必须严厉打击。第三,做好二现场案件的复查工作,特别对单方酒后肇事、非驾驶人开车、双方协商私下处理等事故,必须复查现场,并在复查的基础上,对假现场属实的加大免赔处理。

四是坚决取缔修理厂代索赔现象,加强理赔工作的透明度。

2013年1月22日

车损险的免责赔偿是什么
    车损险 - 免责赔偿   车损险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车辆损失险   (一) 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 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 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 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 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 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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