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甩掉“高保低赔”的帽子

 所属分类:  2013-5-15 20:41:29    加入收藏

甩掉“高保低赔”的帽子

按新车购置价承保,车辆发生全损时,按实际价值理赔……“高保低赔” 的问题向来颇有争议。

尽管去年3月,中国保监会已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可“实际价值”投保,但 “实际价值”如何计算,却尚未明朗。

不过,17日从相关渠道获悉,此次《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明确了 “实保”的计算标准。

《征求意见稿》提出,保险公司应当按照 《通知》内容和条款与投保人协商约定被保险机动车保险金额。

“自实施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之日起2年内,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协商确定的被保险机动车实际价值,原则上应在根据投保时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上下 10%范围内。”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确定的被保险机动车实际价值如果超出了这一浮动范围,或是根据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的,应该按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规定的评估程序进行评估。此外,保险公司还应当取得投保人的书面确认。

长春业内人士称,此项政策如果落实,车损险的实际投保价值的计算公式应为:实际价值=(新车购置价-折旧金额)×(1±0.1)。

这意味着,车险将甩掉“高保低赔”的帽子,真正变为“实保实赔”。同时, “上下10%范围”的浮动控制,可防止保险公司随意降低保额进行恶性竞争,保障车主合法权益。

2013年4月12日

数据:意外身故赔偿平均不到10万元  
    数据:意外身故赔偿平均不到10万元    广西保险行业协会的统计显示,在广西的保险史上,单次赔偿给个人最高的是372万元,发生在去年的合山透水事故中。不过,如果比较单人获得的最高保险赔偿,则是2009年国寿赔出的130多万元,包括意外险、意外伤害险等等险种。但这些记录后面,还有一组较为尴尬的数据。据一家大型人寿保险广西区分公司的统计,2011年在公司投保的人中,均意外身故保障还不到10万元,为7万元左右。这也意味着众多购买了保险的客户,若自己意外身故,为家人留下的保障平均只有7万元左右。   ...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