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宝来撞上奔驰 谁来为这笔费用埋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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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30 12: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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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宝来车逆行撞上了价值百万元的奔驰车后,由于没有人员伤亡,只是两车都有一定的受损。过错方宝来车主承担奔驰车主维修费用。但是,奔驰车主认为虽然车已修好,但该车却因此大幅贬值,应该由过错方宝来车主应支付20万元的车辆贬值费。那么,车辆贬值费是否在理赔范围内?该由谁来为这笔费用埋单呢?
当宝来撞上奔驰
2006年9月11日,奔驰 S600型车主罗维(化名)与司机谢军(化名)外出办事。正当这部奔驰车正常行驶在成都一立交桥上时,一辆逆向行驶的宝来车将它撞了个正着,两辆车都有一定受损。事发后,交管局认定驾驶川H11516宝来车主何东(化名)违反道法,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车子受损,自然得赶紧维修。没想到,这一修车,麻烦事就来了。宝来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奔驰车不能到4S店维修,必须到该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但修理厂却不会修奔驰车。没办法,奔驰车司机谢军只好将车提至4S店维修,总共支付了维修费7万元。
奔驰车是修好了,但修车的钱却成了一个问题。保险公司认为根据当时的定损,公司最多承担三四千元的维修费,简单维修就要7万元是漫天要价。为了解决事情,谢军找四川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做了一个鉴定,确认维修的价格是5万元。可是,保险公司坚持只愿意赔偿几千元,其它的一概不管。无奈之下,谢军只好找上了肇事司机何东。
面对高达5万元的维修费,何东觉得很纳闷。同样是两车相撞,宝来车只花了3000元维修,可奔驰车一修就要5万元,难道就因为是奔驰,就比其它车金贵吗?
就这样,两人关于维修费的事情反复争论,却始终没有结果。后来,何东换了手机号码,谢军更不知该去找谁要这维修费。
名贵的爱车被撞了,车主罗维觉得够倒霉了。好不容易将车子维修好,却没人承担维修费,这让他更是生气。一个偶然的机会,罗维了解到两车相撞,被撞的一方觉得自己的车子没以前那么值钱,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车辆的贬值损失费。于是,罗维决定将何东和保险公司诉诸法庭,索赔维修费和贬值费。
为了让索赔有理有据,罗维找了具有鉴定资格的二手车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报告结果显示,该奔驰车在事故前的理论价值为99万元,事故后实际价值798900元。根据这份报告,罗维算出了奔驰车贬值的具体数额--19.11万元。由于何东对肇事车宝来投保了第三者综合损害责任险,因此,罗维将车主何东起诉到法院,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要求两者赔偿汽车的修理费用5万元、贬值费约20万元以及评估鉴定费8000元。
法院判决赔偿贬值费
在庭审中,双方代理律师将争论的焦点集中在贬值费是否该索赔,该由谁来埋单这两个问题上。
原告罗维的代理律师认为,原告的车辆由于交通事故受到损害。虽然已得到修理,但很难完全恢复到事故前此车具有的性能、规格、安全性等要求。而且,在汽车交易市场上,对于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车辆,显然估价比无事故车辆要低。在法律上,这一价值的差额是车辆的直接损失,受害人要求赔偿车辆贬值损失的请求是合理、合法的。
对此,被告何东的代理律师则提出质疑。车辆贬值损失应该在车辆发生买卖或交易过程中才能体现。被撞的奔驰车没有拿到市场上去卖,不能确定它会贬值。就算车辆在被撞后会发生贬值,它也是一种待定损失,不能立即就损失。而且,被撞奔驰车并没有严重毁损,只是右前方受损,发动机、大梁以及轿箱都没有损害,经修复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也不影响性能和使用寿命,所以此车并不会发生贬值。
而罗维的代理律师则坚持,无论奔驰车是否存在交易,车子都会因为修理而无法恢复到原有状态而贬值。在任何一个维修店,汽车是否进行过修理都有相关的纪录。不管奔驰车是到二手市场交易,还是作为融资渠道被评估,汽车的真实价值都会因交通事故而有所损失,这个损失是实实在在的。
当宝来撞上奔驰
2006年9月11日,奔驰 S600型车主罗维(化名)与司机谢军(化名)外出办事。正当这部奔驰车正常行驶在成都一立交桥上时,一辆逆向行驶的宝来车将它撞了个正着,两辆车都有一定受损。事发后,交管局认定驾驶川H11516宝来车主何东(化名)违反道法,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车子受损,自然得赶紧维修。没想到,这一修车,麻烦事就来了。宝来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奔驰车不能到4S店维修,必须到该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但修理厂却不会修奔驰车。没办法,奔驰车司机谢军只好将车提至4S店维修,总共支付了维修费7万元。
奔驰车是修好了,但修车的钱却成了一个问题。保险公司认为根据当时的定损,公司最多承担三四千元的维修费,简单维修就要7万元是漫天要价。为了解决事情,谢军找四川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做了一个鉴定,确认维修的价格是5万元。可是,保险公司坚持只愿意赔偿几千元,其它的一概不管。无奈之下,谢军只好找上了肇事司机何东。
面对高达5万元的维修费,何东觉得很纳闷。同样是两车相撞,宝来车只花了3000元维修,可奔驰车一修就要5万元,难道就因为是奔驰,就比其它车金贵吗?
就这样,两人关于维修费的事情反复争论,却始终没有结果。后来,何东换了手机号码,谢军更不知该去找谁要这维修费。
名贵的爱车被撞了,车主罗维觉得够倒霉了。好不容易将车子维修好,却没人承担维修费,这让他更是生气。一个偶然的机会,罗维了解到两车相撞,被撞的一方觉得自己的车子没以前那么值钱,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车辆的贬值损失费。于是,罗维决定将何东和保险公司诉诸法庭,索赔维修费和贬值费。
为了让索赔有理有据,罗维找了具有鉴定资格的二手车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报告结果显示,该奔驰车在事故前的理论价值为99万元,事故后实际价值798900元。根据这份报告,罗维算出了奔驰车贬值的具体数额--19.11万元。由于何东对肇事车宝来投保了第三者综合损害责任险,因此,罗维将车主何东起诉到法院,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要求两者赔偿汽车的修理费用5万元、贬值费约20万元以及评估鉴定费8000元。
法院判决赔偿贬值费
在庭审中,双方代理律师将争论的焦点集中在贬值费是否该索赔,该由谁来埋单这两个问题上。
原告罗维的代理律师认为,原告的车辆由于交通事故受到损害。虽然已得到修理,但很难完全恢复到事故前此车具有的性能、规格、安全性等要求。而且,在汽车交易市场上,对于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车辆,显然估价比无事故车辆要低。在法律上,这一价值的差额是车辆的直接损失,受害人要求赔偿车辆贬值损失的请求是合理、合法的。
对此,被告何东的代理律师则提出质疑。车辆贬值损失应该在车辆发生买卖或交易过程中才能体现。被撞的奔驰车没有拿到市场上去卖,不能确定它会贬值。就算车辆在被撞后会发生贬值,它也是一种待定损失,不能立即就损失。而且,被撞奔驰车并没有严重毁损,只是右前方受损,发动机、大梁以及轿箱都没有损害,经修复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也不影响性能和使用寿命,所以此车并不会发生贬值。
而罗维的代理律师则坚持,无论奔驰车是否存在交易,车子都会因为修理而无法恢复到原有状态而贬值。在任何一个维修店,汽车是否进行过修理都有相关的纪录。不管奔驰车是到二手市场交易,还是作为融资渠道被评估,汽车的真实价值都会因交通事故而有所损失,这个损失是实实在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