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险注意事项

 所属分类:  2013-5-15 22:39:19    加入收藏

注意事项:

不要总是不理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事故不是太小,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不要每次都理赔: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

我们拿太平洋保险公司举例,太平洋公司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

2013年2月27日

只要是投保车辆保险公司都不可以不给于赔偿
    交货前一晚,一辆价值70万的宝马7301轿车在仓库内遭遇大火,烧得只剩下骨架。虽然之前买了保险,但这辆面目全非的宝马让保险公司心生“非投保车”的怀疑,加之买卖双方又互相转让了理赔权,保险公司因而拒绝赔偿。近日,浦东新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天安保险公司应赔偿售车方原价损失。 大火殃及宝马 2004年7月17日,车主武先生与中国城市车辆华东公司商谈以“698000元”的价格购买一辆宝马BMW7301,但在交货前夜,一场源自隔壁广告制作公司的火灾,蔓延至销售方仓库,将库存车辆和其他财物烧得一干...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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