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上的时间和强制保险标志上的时间不一致会不会影响客户理赔呢?

 所属分类:  2013-5-16 18:36:29    加入收藏

购买保险后保险公司会给到客户一份保单和一个强制保险标志,但是您注意过保险期限是不是一致呢?如果不一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需要理赔呢?

2010年10月,杨先生驾驶摩托车与骑自行车的陈先生发生碰撞,造成陈先生受伤,后送往医院治疗55天,陈先生被鉴定为神经功能障碍和颅骨缺损两个十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杨先生承担主要责任,陈先生承担次要责任。因为对赔偿数额有争议,陈先生将杨先生和杨所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起诉至高明区法院,要求该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各项损失9万余元、杨先生赔偿其余损失共4万余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保险公司提出抗辩,认为其不需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是杨先生所投保的交强险保单上约定的保险期限至2010年10月29日16时03分,而事故发生于2010年10月29日17时54分,已超出保险期限。

经法院查明,保单上的保险期限确实如保险公司所述,但该强制保险标志上的保险期限却至2010年10月29日24时正,两者存在矛盾。法院认为,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因此,保险单与保险标志上的保险期限都是保险公司打印上去的,两者存在矛盾时,应当以有利于投保人的强制保险标志为准。

法院最终判决该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保险责任,向原告陈先生赔偿67813.04元,超出交强险限额的损失由被告杨先生承担80%的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车主,根据2009年3月底保监会下发的相关通知,交强险自出单时间即时生效,但商业险还没有实现即时生效,生效时间为投保次日零时起,车主在商业险未生效时段应尽量避免驾车外出。

2013年7月13日

保险理赔时的基本常识
     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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