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揭秘车险续保时的“优惠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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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7 14: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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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险记录可“帮忙消”?
案例:“他们说我开车技术太差,总是出状况要理赔,所以保费要增加。”汉口的刘先生在续保时被告知,因为理赔记录太多所以保费要上浮10%。但保险代理人表示,可以帮忙消除理赔记录,按原来的价格就能续保。
“我按照他所说,续保以后,不小心撞车,油漆刮花,结果被告知不能按原价赔偿。”刘先生说,他后来才发现,代理人私下帮他降低了投保档次,虽然保费低,但赔付范围和金额都少得多。
专家:理赔记录全国联网,无法删除
“这很明显是骗局。”昨日,人保财险的一位资深代理人告诉记者,自2009年起,各大保险公司的理赔记录就实现全国联网,即便车主更换保险公司依然能查得到以往的理赔记录,且不可能以私人名义删除。
该代理人介绍,一般来说,如上一年车辆没有出险记录,第二年的保费就可以打折,但如果上一年出险次数过多,保费最多可以上浮30%甚至被拒保。“车主小心驾驶才能享受保费优惠,要代理人修改记录根本不可行。”
道交法76条还确立了保险公司的先行赔付原则,然而先行赔付原则在交强险中并没有得到明确体现。
北京同硕律师事务所张维云律师表示,交强险确立的“分项限额赔付”对车主来说责任进一步加大。如果在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重伤的情况下,医疗手术费可能花几万元,交强险仅仅赔付8000元,不足的部分又得让车主自己掏,车主的负担并没有减轻多少。按照“先行垫付”原则,保险公司应该先替车主垫付受害人的损失,但交强险的条款里对先行赔付的规定是: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而不是保险公司直接把钱赔付给保险受益...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9日
机动车挂靠出事故,被挂靠单位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交通事故日益增多,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害赔偿纠纷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赔偿案件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例。很多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并没有实现案结事了。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各地法院再审案件中一个很重要的类型。
虽然此种纠纷因涉及事实认定、赔偿数额的确定等方面问题引起再审的很多,但也不乏一些有针对性的法律适用问题。
一、机动车挂靠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被挂靠单位的责任认定
挂靠是我国一个比较特殊的社会现象,一般发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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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你是否知道,社会养老保险是怎样为我们养老的?该怎样计算你的社会养老金?
参保人退休后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就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由于1998年全国统一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以后退休的人员,个人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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