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车险注意尽量避免由他人“代理投保”
所属分类:
2013-5-18 14:10:26
加入收藏
尽量避免由他人“代理投保”
现在有的车主为了方便,让中介机构代理投保,这样很容易被一些不负责任的中介机构搭配险种、调整保额。”保险专家提醒,车主在委托他人投保时,一定要了解投保的险种是什么,各险种保费的费率和保额分别是多少,并了解各险种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以避免理赔时出现麻烦。
2013年5月14日
给广大车主支几个车险理赔的小招 定损金额可协商
车险定损的争议中,对维修价格的争议占了多数。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金额高于保险公司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
通常来说,定损员在定损时会参考市场维修价格,确定合理的维修金额。但维修厂因进货渠道等原因,所进的零件价格较高,或维修厂因为其他原因,造成维修金额 比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客户若对定损额存有异议,其实是可以与定损员多沟通,并由定损员与维修厂协商处理的。实际上,大部分的保险公司并不是“一个数字定 终身”,仍有协商的余地。
维修方式事先确定
除维修价格易起争议...
查看全文>>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时,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10%的经济赔偿外,对于10%以上的经济赔偿部分,在事故责任认定前已由被保险人垫付的医药费用、抢救费用及丧葬费用,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定由被保险人承担时,保险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按本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在保险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
投...
查看全文>> 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标准》第九条的规定计算,按照赔偿责任比例分担,但计算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交通事故当事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由当事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自行协商。...
查看全文>> 非人为事故暂无法判定
自然灾害引发的理赔能否排除?
非人为事故暂无法判定
有消费者关心,那些非人为的自然因素引起的车险理赔能不能不计算在内。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昨天表示,因为现在的车险系统还不能准确区分,哪些是非人为引起的事故,所以自然灾害引发的车险理赔也要按照正常计算。
理赔记录将影响来年商业车险的保费,那么一些发生无责事故的车主会不会来年也要为此埋单?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李枫表示,对保费浮动有影响的是发生了赔款的理赔,无责事故并不会影响来年保费。...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