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保险需要了解哪些常识?

 所属分类:  2013-5-22 21:10:36    加入收藏

    为爱车保险,应该了解哪些常识呢?车险专家为大家介绍一些技巧。
   
      一、“车损险”一定买
    无论是新车还是已经开了两年的旧车,车损险是一定要上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保不定哪天碰了、刮了,到修理厂稍微修修就要不少钱,投了车损险就不用着急了。
 
    二、三者险最好买20万额度
    三者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几个赔偿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5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以上。专家建议,最好能将三者险投保到20万元或50万元保额。
 
    三、车上责任险投保有窍门
    如果您的车上经常乘坐家人,而且您和家人都已经投了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那么作为私家车,就没有必要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了。因为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保险所提供的保障范围基本涵盖了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所能提供的保障范围。不过,如果您的车上经常乘坐不同的人员,最好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
 
    四、投保玻璃险时看清玻璃种类
    在投保玻璃险时,要注意选择是进口玻璃险还是国产玻璃险,二者的保费差额很大。由于国内汽车玻璃质优价廉,完全可以和国外相媲美,所以可以考虑选择国产玻璃,这样,可以节省约一半的保险费。
 
    五、选择不计免赔险
    据统计,出险的时候车主们用到最多的险种就是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通过投保不计免赔特约保险,在这两个险种上能得到您所应该承担损失的100%赔偿。当然,即使买了不计免赔险,也还是有车主自己承担部分费用的“绝对免赔”


      上月,朱某带上女友陈某开摩托车进城,由于车速过快不慎与一小客车发生碰撞,造成朱某重伤致残,陈某重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摩托车方由于横穿马路未让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小客车为次要责任。摩托车方共计伤、亡等损失30余万元,除对方按规定赔偿十几万元外,其余大部分损失由摩托车驾驶员朱某承担。因摩托车未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即座位险),所得赔偿款朱某还不够支付死者陈某一方的死亡赔偿金。自己的数万元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无从着落。朱某不但落下个残疾之躯、负债累累,还要等着追究刑事责任,真是欲哭无泪。
              
    上述案例先不谈不谨慎开车带来的沉痛教训,而要说一说如果朱某的摩托车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交60元保费就可获赔10000元,依此类推),那么朱某和女友陈某的部分损失就可通过向保险公司理赔而得到弥补,朱某也就不用承受过于沉重的经济负担。摩托车是目前人们普遍欢喜使用的一种高速代步车,但其“肉包铁”的高度危险性居机动车之最,稍有不慎,就会造成驾车人、乘车人的身体伤害。而纵观笔者所审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七成以上的事故都与摩托车有关,每个摩托车事故又几乎都涉及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但最令人感叹和婉惜的是几乎每一辆摩托车都无视自身潜在的危险性,只为应付年检而保个第三者责任险,舍不得再多花个几十元、几百元去替自己和乘客保个平安。等有了教训再后悔其代价往往是沉痛的。
              
    摩托车属机动车的一种,按现行法律、法规操作,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民事赔偿原则上按责论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碰撞,还要加重机动车方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摩托车在别忘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同时,请千万不要疏忽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最好选择在三万元以上。只有这样,才能既保障他人的损失能得到及时弥补,也可避免或减少自己和乘客在遭受伤害时可能面临的巨大经济压力。

2013年5月9日

下半年:新车保险监管将更加严格
    监管将更加严格  在上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上,吴定富主席明确指出,市场不规范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新型渠道暴露出管理漏洞和操作风险,因此强调,下半年要强化转变行业发展方式的监管约束,切实防范化解保险风险,继续加强保险市场秩序的规范工作。坚持“抓重点、防反弹”,把检查和处罚作为重要手段,继续推进市场秩序规范工作。同时,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成立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研究探索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机制和措施。要加强产品监管,引导保险公司为消费者提供适宜的保险产品。通过加强监管,一方面将有效确保...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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