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无责免赔”与“霸王条款”

 所属分类:  2013-5-24 12:39:07    加入收藏

“无责免赔”与“霸王条款”

无责免赔一经车主投诉则受到众人关注,究竟这种低赔是因无责而造就的免赔,还是保险公司行业间的潜规则?先让我们从一则小调查里一览公众对于这些免责究竟如何看。

从调查问卷数据看,在问及是否购买了汽车保险的调查中,很意外的,居然有20.50%的车主认为车险没有用,有11.91%的车主是买了车险,但是从来没有索赔过,只有7.2%的车主认为索赔感觉不错,而4.71%的车主认为车险公司理由很多,索赔过程不太顺利。对于无责免赔这一项的认定,只有2.49%的车主认为十分合理,而32.41%的车主则认为其中存在欺骗性。(此调查数据来源于第一调查网)

从数据里可以看出,大多车主对于无责免赔或是高保低赔都存在着不同意见,而大多数车主则认为这项条款未能满足消费者的最大利益。对此,笔者专门查阅了多方资料,对此说法的总结是,所谓“无责免赔”并不是不赔,而是需确定索赔人。如果对方车主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对方车主就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把自己的赔偿责任转移给了保险公司,无责方车主就可以从对方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那里获得全额赔偿。如果对方车主没有购买此保险,按照我国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则应当由对方车主来对受损车主进行赔偿。

综合而言就是,车险的“无责免赔”并非不赔,而是涉及到了是否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无责方可将追偿权转给保险公司,从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获得保险补偿,保险公司获得追偿权后,可向对方车主追偿。

而所谓“高保低赔”,是保险公司按新车价格收保险费,但在理赔时却只按旧车赔付。正因如此,消费者同时对“高保低赔”冠以“霸王条款”之称,比方说车主在2003年买的车,如果2010年他的车损险保险金额被定为19万多元(新车价格的险费),但理赔时保险公司最多只赔10万多元(按旧车赔付),也就是说,其中9万元价差无辜受损。

对于高保低赔的说法,有业内人士称,事实上保险公司已经适当将车辆折旧考虑在内了,因为考虑到汽车折旧与降价两个因素,所以承保时保险公司并没有按照车主购置日的价格作为车损险保额,而是按照现在市场上该车的价格。不过,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也曾有保险公司做过,但车损险赔付率高,所以将该项车险优惠取消。

2013年6月10日

车险市场期待“豪车险”
     今年以来接连发生的撞豪车事故,引发了市场对于车险投保尴尬的热议。一边是撞坏豪车的普通车车主投保不足,另一边却是豪车车主投保无门。 保险专家为此建议,普通车型的车主在购买车险时,一定要根据所在城市区域的路况及经济水平、车主的出险频率等上足车险保额,及时把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而豪车车主在投保时选择的险种尽可能齐全,且保持良好的理赔记录,同时呼吁保险公司研发“豪车险”。 调高三者险保额 最近,不少车主都为温州的雅阁车主朱女士捏了把汗。朱女士的爱车广本雅阁在行驶过程中,不慎轻微剐蹭了一辆身价1...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