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机构注册资本门槛低至1000万元
4S店作为保险公司销售车险的一大代理渠道,如果面临兼业代理资格到期而无法继续代理销售车险的问题,那么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无疑将面临冲击。
时隔不到一年,汽车生产销售企业等投资设立保险中介机构的注册资本门槛悄然降低。
保监会昨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市场准入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汽车生产、销售、维修和运输等相关汽车企业,投资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而此前的规定是,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
业内人士分析,汽车企业投资设立专业代理公司门槛降低,或是由于目前大部分小型4S店面临兼业代理资质到期而无法继续销售车险的风险,这将对保险公司业务形成了冲击,因此监管层放低了门槛要求。
“原有政策落后于市场”
根据保监会昨日下发的《通知》,汽车企业投资设立保险转代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但经营区域仅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公司名称应当包含“汽车保险销售”或“汽车保险代理”字样。
此外,《通知》规定,铁路、旅游、交通运输、银行、邮政等企业为实行代理保险业务专业化经营、投资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按上述规定执行。
对上述新规,保监会解释称,这是为了进一步支持引导兼业代理保险业务走专业化道路。目前有3万多家汽车企业兼业代理保险业务,是兼业代理专业化的重要领域。允许汽车企业投资设立较低注册资本要求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是推动兼业代理专业化的一项“疏”和“进”的具体措施。此外,也要兼顾政策公平,这类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经营区域不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
由于代理车险市场乱象,2012年3月份,保监会开始暂停审批相关汽车企业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2012年6月份,保监会暂停了部分保险中介机构行政许可工作,仅允许汽车企业、银行、邮政、保险公司设立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此后,多家汽车销售公司通过抱团合作成立专业代理公司的形式来保证代理车险的“肥差”以度过政策“寒冬”。
不过,随着昨日文件发布,对比此前的5000万元门槛,也就意味着,保监会其实已经悄然调低了保险中介准入门槛。
一位财险公司车险业务负责人昨称,“原来监管的政策落后于市场发展。”如果按照500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标准设立专业代理公司,估计很多小型4S店压力非常大。而目前市场上大型汽车销售商仍是少数,大部分仍以小型的4S店为主。这些4S店面临兼业代理资格到期,无法继续代理销售车险的问题。而4S店作为保险公司车险销售的一大代理渠道,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将面临冲击,代理资格如集中在几家大的具有销售资质的大型汽车销售商手中,那么对险企而言,手续费上将不得不让步更多。
值得一提的是,4S店如果能从兼业代理资格顺利转为专业代理资格,保监会便会拥有对4S店的行政监管权,对人员进行管理。而此前兼业代理时,保监会并没有办法对4S店进行监管。
“去年市场未受影响”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昨日还表示,尽管去年政策调整力度比较大,但市场和业务发展不但没有受影响,反而稳中快进,发展更健康。
数据显示,保险中介市场保持平稳运行、增量质量明显提高、结构呈优化调整趋势。2012年,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促成的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0.76%,经营收入同比增长20.44%;注册资本金同比增长45.19%,设立申请数量仅为2011年全年的13%。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公司1678家,同比减少113家;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公司92家,同比增加60家。
此外,保监会昨日进一步明确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市场准入政策,明确提出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其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除保监会另有规定的以外。
5月9日,保监会已下发《关于修改〈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关于修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对上述要求进行规定。
保监会称,对于在决定颁布前设立的注册资本金不足5000万元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不强制要求一次性增资,可以在现有状态下继续经营,也允许在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已经设有分支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但是,保监会也规定,这些机构如果要在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增设分支机构,其注册资本金应增至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