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车险的投保陷阱

 所属分类:  2013-5-27 15:58:52    加入收藏

警惕投保陷阱

“谷先生总结的几条都非常实用。”一家车险网保险代理人梁女士说,“关于选择险种,谷先生已经介绍得很全面了,我这就给消费者提个醒,投保过程中注意一些常见的陷阱。”

“最重要的是要警惕假保单。” 梁女士介绍,一些假代理使用的保单和发票仿真效果很好,看起来基本与正规保险公司无异。消费者在拿到保险单证时要认真核对,看看单证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某省(市、自治区)销售”字样。如果没有,应拒绝签字。

“还有就是注意代理人强行搭售险种。” 梁女士介绍,“一些汽车交易市场故意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销售。”

而实际情况是,在目前的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交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必须买的,车损险和防盗险等险种都是可供选择的险种。

梁女士认为另外一个常见的陷阱就是“误导车主投保”。

梁女士介绍说说,一些车险代理人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投保,使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买了不该买或可以不买的保险。而实际情况是乘客险、玻璃破碎险、车辆损失险事关车主切身利益,车主可以购买,而自燃险、货物险和营运停驶损失险等则可以不买。“但是,一些汽车经销商会诱导车主超额投保或重复投保以多赚代理费。其实,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 这就是有些车险代理人常用的“诱导超额投保或重复投保”。

此外,记者了解到,《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投保人多投几份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2013年7月1日

车险合同“双杀”全赔
     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属于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所谓不计免赔特约险,即是指车险中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它属于商业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投保后,车主不仅可以享受到按保险条款,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那一部分赔偿;还可享受到由于车主在事...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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