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出险,破损价格的定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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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3 19: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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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认为,保险车辆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在不影响损失零部件安全使用和外观的前提下,是以修复为主;不能修复的,给予更换。另外,虽然保险公司定损是参考市场上的零部件价格、维修人工费等进行确认,但实际上,不同的维修厂因零部件进货渠道、管理成本、利润要求不同,相应的维修价格有较大差异,车主若选择维修费较高的维修厂,易造成定损价格争议。这种情况下,车主可以让保险公司与修理厂协商处理,或由保险公司推荐到同等资质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但是,实际上,不少车主会自行将车辆维修,并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全额赔付修理费。被保险人擅自修理车辆的主要原因,在于保险合同对于定损协商不成时的解决方法约定不明,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根据现有证据,法院可以对损失金额进行认定,保险人不能仅以无法重新核定为由拒赔。因此,建议保险公司从履行法定说明义务、诚信提示义务和健全协商机制等三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在合同签订时,公司应就上述条款依法履行法定的明确说明义务;二是发生事故后,用口头或书面方式将上述条款的含义再次向被保险人说明,避免被保险人因疏忽违反约定;三是建立、健全定损协商不成时的纠纷解决机制,如双方共同聘请独立第三方进行评估,事先约定一次性、终局性评估条款等。
2013年3月31日
中国平安直接及间接持有深发展股份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平安”或“集团”, 代码:SSE 601318,HKEX 2318)今日公告称,集团战略投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发展)再次取得重大进展。中国平安拟以持有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7,825,181,106股股份及现金足额认购深发展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平安将成为深发展的控股股东。目前此项交易尚需双方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部门审批。中国平安股票将于2010年9月2日复牌。
根据公告,...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