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行规”三额外费用接连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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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5 1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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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规”之三额外费用接连不断
在谈妥一款上市新车的价格后,消费者李先生就与经销商签订了购车合同。但签完合同后,李先生却被告知,由于展厅里没有现车,要到仓库去提车,李先生需另外支付300元的“出库费”。
李先生认为,经销商在签订了购车合同之后才告知需要缴纳300元的出库费是消费欺诈。而经销商却表示,李先生购买的是新车型,“收取出库费是行规”。
2013年4月19日
阳光电话车险推出了哪些优质服务? 阳光电话车险是以直销为模式的,以电话为主要手段进行与客户的沟通。即车主通过电话投保商业险,在价格上比其它投保渠道优惠15%左右,所以很受大家的欢迎。
阳光电话车险推出了“两不限”服务。即在原来的“免费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务”基础上进行了升级,不限里程,也不限次数。这就是“两不限”服务,在全国范围内都实现了此项服务。阳光车险又相继推出了“快赔”服务。指的是5000元以下非涉及人伤车损案件的,在报案后24小时可以进行赔付。在行业内,居于领先地位。
阳光电话车险不仅对车辆本身进行投保...
查看全文>> 售后服务更重要当然,车主在购买车险时不能只重价格,服务才最重要。车主可参考保险公司的实力、车险结案率、结案周期、定损技能、保险理赔服务质量等指标来选择保险公司。虽然大型保险公司车险保费较高,但这些公司都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理赔网络,也拥有较成熟的理赔队伍,一旦出险,能够保证在较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查勘,协助处理事故。近期,人保财险还在上海地区推出“不涉及人伤、5000元以下、材料齐全,一小时通知赔付”的承诺,从而提升了赔付速度。平安产险2010年将“万元以下,三天赔付”的服务承诺提升为“万元以下,一...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16日
交强险究竟给保险公司带来了哪些好处呢?
目前,正在风口浪尖的交强险受到了来自媒体、车主、专家还有律师等各方的压力,但惟独保险公司保持着沉默,一心忙着做他的车险业务。很多人不解,奉行“不盈不亏”原则的交强险究竟给保险公司带来了哪些好处呢?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新闻发言人谢跃表示,交强险确实给保险公司的车险经营带来了好处。因为原来保险公司只经营商业车险,车主可以不投保,保险公司也可以不承保。但交强险是强制险种,不管车主愿意不愿意都要投保,这样大幅度提高了车险投保率。另外,一个人如果投保了交强险,还可能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其他车险。...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16日
保险随新车主享有 保险公司不免责 保险随新车主享有 保险公司不免责
高新法院审理认为,被保险车辆发生了转让,附随的保险利益实际上也应随之转移给新车主余某享有。虽然在规定中,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保险人可以拒赔。但是该条款是典型的格式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对于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保险公司以该免责条款作为拒绝理赔的依据,有违《合同法》的公平原则。所以保险公司自然应承担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责任范围内的理赔义务。
法院一审判决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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