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霸王条款”,何日才能根除

 所属分类:  2013-6-3 21:29:54    加入收藏

保险业“霸王条款”何日根除

“霸王条款”在保险业的存在由来已久,日前,有媒体评论人士针对车险猫腻评论称:“事实上,在保险领域里,不光车险,其他的医疗险、意外险、人寿险、家财险等等,保险公司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霸王条款,因为它属于强势一方。”

湖北知名保险索赔专家程华清曾总结出保险市场的种种霸王行为,比如,一些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在发生事故以后,要及时拨打他们的报案电话,但却不给被保险人留下任何已报案的凭证。这样一来,一旦双方就是否报案发生争议,吃亏的往往是被保险人,特别是在报案时就当场拒绝立案的案件,一旦被保险人之后找到索赔依据,再回头向保险公司索赔,将面临保险公司以未及时报案为由,拒绝赔付。

还有一些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款时,无论被保险人是否满意,均要求被保险人同时签下“终结书”,但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并不明说这是“终结书”,而是以几句话的形式将其隐藏在赔款收条当中。之后,被保险人一旦发现新的证据或理由时,将难以重新索赔,即使到法院诉讼也难以得到支持。

面对保险业的“霸王条款”,许多消费者也是奋起抗争,通过诉讼等手段来赢得个人权益,但且不说胜诉之难,即使胜诉往往也是在耗费大量心力、财力之后,其过程令人唏嘘。因此,许多专业人士都说,根治“霸王条款”要从源头着手。

业内人士称,要撼动“霸王条款”需要多方合力。首先是相关法律法规仍须完善;其次,相关职能部门执行力有待加强。第三,消费者维权意识仍有待提高。消费者妥协的一小步却助长了无良保险公司的一大步。

2013年6月7日

如何严惩“保险诈骗”
    业界说法 “保险诈骗”要严惩 对这类“骗保”行为,保险公司本身又是怎么看的呢?记者采访了广东两家保险公司及广东保监局。 “第二次损失,保险公司不赔” 人保广东分公司:李先生和谷小姐遭受的第二次损失,保险公司肯定是不赔的。如果修理厂向保险公司买了“修理厂责任险”,那么修理厂是可以找保险公司赔的。不仅如此,对于第一次的损失,保险公司也是按章办事。如果按照理赔要求,必须有“事故签定书”、有“第一现场”,而车主方面无法提供,保险公司肯定也会拒赔的。 华安保险广东分公司:李先生和谷小姐的遭遇是典...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