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兼业代理体制迟早会改革
目前,车商兼业代理机构存在经营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不高、经营绩效低下的问题。车商服务资源未能有效整合,保险业务对公司整体利润贡献不大,发展空间有限。
鼓励车险销售服务专业化的原因
我们鼓励车险销售服务专业化的模式,首先是由于在当前兼业代理的体制下,市场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影响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车险销售服务专业化的监管措施
监管部门鼓励有规模、有实力、有意愿的汽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服务企业设立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依托汽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服务企业自身的营业场所、设施建立服务网络,开展与机动车辆、车主及车上人员相关的保险业务及相关保险增值服务。保险监管部门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汽车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服务网点设立、服务创新、内部管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和便利。
汽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服务企业设立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可以采取全资、控股、参股方式,以从事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为主,公司名称包含“汽车保险销售”、“汽车保险代理”或“汽车保险经纪”的,在具备完备的管控制度和一定的管理能力的前提下,在现行法规体系框架下,在分支机构设立方面,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营业部的营业场所可以利用汽车销售和维修企业的营业场所,配备一名固定持证从业人员和基本业务信息系统满足业务要求,即可设立营业部开展车险业务,营业部的主要负责人可以由法人机构或分公司管理人员兼任。
车险兼业代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车商兼业代理机构多年来一直是重要的车险销售渠道,随着汽车进入家庭进程加快,这一渠道的重要性日益明显。倡导车险销售专业化,将以前的兼业代理机构改制为专业代理机构,是实现多方共赢的有效方式。一是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利益;二是有利于规范车商销售行为;三是有利于提升保险公司服务品质。
对车险销售专业化的意见建议
(一)坚定兼业代理向专业代理改制方向
车险销售专业化有助于维护消费者利益、规范车商销售行为,有利于提升保险公司服务品质,也切合保险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实际,指明了车商兼业代理机构的发展方向,对整个保险兼业代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二)着手制定兼业代理专业化改制指导意见
现行的《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自2000年颁布以来,一直未做大的修订,已经难以满足当前的监管需要。各保监局根据当地实际,分别制定了各具特色的兼业代理管理办法,增加了大型的汽车销售集团在不同地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经营成本。今年7月份,保监会起草了《关于支持汽车销售和维修企业设立专业机构从事汽车保险代理(经纪)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建议尽快修订完善后正式公布,并在此基础上着手制定兼业代理专业化改制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