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逃逸 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所属分类:
2013-6-10 11:08:17
加入收藏
2010年2月,被保险人李某购买了一辆货车后投保了交强险、商业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车辆使用性质为营业性,保险期限自2010年2月4日-2011年2月3日。
去年10月9日,李某雇佣的司机张某驾驶被保险车辆行驶至某路段,与一辆农用三轮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农用车驾驶员死亡。发生事故后,司机张某逃离了现场,将被保险车辆遗留在了现场。张某后来通知了保险公司和交通队。经交警认定,张某对事故负全责。随后,被保险人李某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
保险公司在查验了被保险人所提供的索赔单证和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后,认定驾驶员张某肇事逃逸。
对于肇事逃逸后的保险理赔问题,法律专家分析,对商业三者险来说,保险公司赔付与否,关键在于肇事逃逸事实的认定。由于商业三者险一般都将肇事逃逸作为除外责任,因此,只要法院认定驾驶人在肇事后逃逸,一般来说,保险公司都可以不予赔付。但对交强险来说,只要能够查明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就应当赔付。
该案例中驾驶员肇事逃逸的情况,就属于商业车损险责任免除范围。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六条中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因此,由于被交管部门认定为肇事逃逸,所以被保险人没有得到赔偿。
肇事逃逸同样属于商业三者险的免除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也可以拒赔。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五条规定:“事故发生后,若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该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虽然商业车险不负赔偿责任,但因肇事逃逸未列入交强险的责任免除范围,所以此次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李某可以获得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
车轮单损也可获赔 新版车险中C款保险中提出了一种新附加险———“车轮单独损坏险”。保障范围为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机动车的车轮(包括钢圈)单独损坏。比如开车去乡 下,轮胎被扎了、割破了,这都属于保险范围。家庭自用车在该险的投保范围内。这对于去郊区走小道的车主来说,还是比较实用的。...
查看全文>> 对于车险理赔查勘与定损的由来:因为车险业务的发展过快,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保险公司在理赔工作上的不足,就比如车险理赔查勘与定损环节上的脱节,严重的造成客户拿到理赔款的时间过长问题;而有的保险公司在理赔上环节繁琐。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造成了对保险公司在车险理赔上屡被毒瘤。所以在此前提下,车险理赔公司就要进一步的提升服务质量,以及快速提升整个行业形象。来获得驾驶人的信任,这样保险公司才能更好的发展。...
查看全文>> 2008年3月15日,原审被告杨某驾驶其公司的长安小客车,在通过一人行横道时,与正在行走的刘某发生碰撞致其受伤死亡。公安交管部门认定不能确认当事人的责任。刘某的三个子女与杨某及其公司协商不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中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
一审法院查明,杨某所在公司在同一家保险公司为肇事车购买了限额为12万元的交强险和限额为10万元的商业险,约定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费不为商业险的赔偿范围。
一审法院认为,杨某驾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对正在行走的行人未停车让行,在没有证据证明刘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
查看全文>> 2012年8月7日
国家对于别克凯越车的购置税有规定,你知道吗? 喜欢别克凯越车的人不在少数,还有很多人因为这辆车,而专门组成了别克凯越俱乐部。在俱乐部里,大家可以一起组织活动游玩,一起探讨车辆。新加入别克凯越俱乐部的丁涵,因为对别克凯越购置税有疑问,就纷纷向俱乐部的其他成员求助。购置税的缴纳是每辆新车必须要办理的手续,也关系到车辆的牌照是否能顺利领取。所以丁涵想买完车之后,就去缴纳购置税,但是在购置税的费用上,和经销商产生了很大的差别。
他买的是别克凯越的LE-AT,购车的费用是八万多块钱,他自己根据购置税的计算公式,算出来的价格和商家算出的别克凯越购置税...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