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在深圳的进展顺利
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在深圳的进展很顺利,新的费率浮动机制方案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得到大多数车主的认可,方案将于2011年3月1日正式实施。
2011年还将适时逐步推出条款和费率由公司自主决定的深圳专用商业车险产品。按计划,最早2011年上半年深圳保险公司将有可能推出费率浮动的个性化车险产品。
2010年3月,中国保监会与深圳市政府签署了《关于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的合作备忘录》,要求深圳在全国率先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以支持鼓励保险公司根据不同的客户群体、销售渠道等市场细分因素开发有针对性的商业车险产品,为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积累经验。
深圳保监局介绍,2010年12月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正式对外公布《深圳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方案》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调查结果。截至11月25日,共816人网上参与了投票,其中86.81%的公众认为深圳机动车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方案设计得合理和比较合理。依据该浮动方案,深圳将在全国首先把“赔款记录”和“交通违法记录”等重要因素同时引进到车险费率浮动因素上来。个人车辆费率浮动系数包括“赔款记录系数”、“险别系数”、“车型系数”以及“交通违法记录系数”4项因子。
2013年5月19日
消费者购买车险时究竟存在哪些错误行为呢? 错误行为一:为了节省保费不足额投保。
有一些购买汽车者,本来他的汽车实际价值是10万元、20万元或30万元,但他们在为自己的汽车购买保险时,却为了节省保险费,故意只购买一 半,甚至更少,他们认为,给汽车购买这点保险也已经足矣,甚至即使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给其进行解释,他们仍会坚持自己的原则。其实,这些购买汽车者给自己 的汽车不足额投保的行为是完全不正确的。给汽车购买保险就是为了一旦汽车出险,便会得到保障,但如果购买汽车者不能足额投保,从表面上看可能是省了一些保 费。可是一旦出险,万一发生事故...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