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案例:职务之便钻空侵占180余万
案件经过
职务之便钻空侵占180余万
赵刚生于1983年,大专文化,自2005年进入本市某保险公司工作,不到两年就成了业务部的业务副科长,负责承揽保险业务,协助客户理赔。被他拉下水的两名同事都是女性,年龄与他相近,都是大学毕业生。她俩担任客户服务部综合岗,有机会接触保险理赔手续。
2007年4月,赵刚担任业务副科长不久,三人经预谋从公司已赔付完的结案案卷中偷出机动车辆保险赔款计算书,再到公司办理重复理赔,从中非法获利。试探性的作案居然没有被发现,赵刚等人胆子越来越大,钱也越搞越多。法院审理认定三人共同非法占有钱款71万余元,赵刚单独占有89万余元,两名女士各自单独占有14万余元和6万余元。
对于这三个人,公诉机关起诉时指控的罪名是贪污罪,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涉案保险公司已于2006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国有企业。最终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对三人分别判了刑。赵刚获刑11年,另二人分别获刑6年半和5年半。
难点 1
头绪杂
涉及84件理赔案近30笔支票
这起特大案件的查处并不简单,侦查头绪颇多。此案涉及保户理赔案件84件,需要到涉案保险公司在静海存放档案的大库查找客户当初赔案的档案,还要从财务部档案库查找第一次和第二次理赔手续涉及的支票近30笔。
有了这些资料还要找其他银行、单位、个人逐一查清去向。办案期间,检察官到市属、区属相关银行查账20余次;到公安局口卡科、派出所、工商局、房管局查询资料信息;去全市9个区、县,9家汽车修理厂调查取证。
此案从赵刚入职到2008年经人举报案发,需查的时间跨度已达3年,当事人记忆比较模糊,加之证人与嫌疑人的特殊关系不愿作证,需要反复对证人做工作。
难点 2
人员多
辗转委托多人串供短信露破绽
虽然现在赵刚等人已受到严惩,但当初他们拒不认罪,也增添了破案难度。当初,他们也害怕事情败露,因而在利用职务盗取理赔手续、伪造签字盖章以后,为掩人耳目,他们采取他人代领的方式。这样,查找代领人就成了工作重点。另外,支票的去向也要重点查清,例如,2007年5月,赵刚将假冒的手续交给本公司财务部的李锦,让其代领赔款,李锦找到男友方杰代领,而方杰又找到自己的姐夫刘利,最后由刘利领取了赔款。由于工行提供的支票影像模糊,办案人员没有查到此人,接着又根据能够辨认的部分身份证号码,到派出所翻阅底档,终于找到刘利。李锦将现金辗转交给了赵刚,而赵刚拒不承认拿钱,此时需要新的突破点,最终,赵刚发给同案犯徐丽串供的短信被查出,至此,嫌疑人不得不交待犯罪事实。
难点 3
手段巧
自办公司洗钱动员全家冒领
案件突破后,嫌疑人仍存侥幸,隐瞒部分犯罪事实。原因是他们将理赔手续偷出后再次领取,这一方法屡次得手,说明在财务部根本查不出来,而且有的领款人使用假身份证,检察院也查不到。针对这种情况,办案人员深入涉案保险公司,在公司稽核部的密切配合下大量翻阅有关账目,又发现18笔支票为两次冒领的情况。核实中,办案人员发现部分转账支票进入了一家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账户。该公司法人就是赵刚的母亲,支票领取人包括赵刚的父亲、姨父、表哥以及该公司业务员。
假身份证假签名增添疑云
嫌疑人采用假的身份证,签字也是假身份证上的名字。例如,在一笔假冒理赔案中,收款单位是四联汽车修理厂、收款人是邵松,而办案人员到工商局查档,并没有该企业注册。四联汽车贸易销售公司也没有修理厂,收款人邵松也查无此人。最后,在调查证人时,证人回忆与赵刚表哥一起领赔款时,他俩各领了一张支票。有了这个信息,比对后发现此修理厂领取的支票正是两笔当中一笔。再次询问赵刚的表哥,对方才承认是他领取并签了邵松的名字。
案后反思
管理存在漏洞助推犯罪
在检察院介入案件前,涉案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混乱。保单、收据虽发给保户,但没有收上来的保费达1000万余元。另外,公司员工法律意识淡薄,收来的保费不及时交给公司。公司理赔部、财务部管理混乱使得赵刚等两次领款屡屡得手,制度漏洞极大。
河西区检察院介入调查以后,及时深入到该公司,举行专题宣传报告,与有关领导座谈。随着案件进展,及时向该公司提出检察建议,堵塞漏洞。该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及时调整了领导班子,进行了整顿,修改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目前,该公司已经逐渐走向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