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开创了非寿险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非寿险业发展成绩显著
2004年,中国非寿险业坚持以做大做强为第一要务,加快推进以市场化为取向的各项改革步伐,开创了非寿险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业务增速明显加快,非寿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比重呈上升态势。2004年1—10月,各财产保险公司累计实现非寿险保费收入961.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50%。2004年非寿险业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迈上千亿元的发展新台阶。
结构调整效果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非寿险业保费收入突破1000亿元,非寿险市场保费占比提高。二是市场份额变化加剧,经营主体在市场结构中的权重发生历史性变化。2004年中国人保、中国太保、中国平保三大保险公司的整体市场份额首次跌破90%,跌至81.95%,成为非寿险业市场结构调整中最具里程碑意义的市场标志同时,保险市场经营主体新增9家,目前已有3家批准开业;专业化保险公司的建设步伐也在加快,汽车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等专业化市场主体不断涌现;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了相互制保险公司,成为我国现行保险公司组织形式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经过结构调整,非寿险业市场结构更加合理,市场竞争更加充分。三是从保险公司的角度看,中国人保、中国平安相继在海外成功上市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正在不断加强,经营效益有所提高。四是从险种的角度看,部分公司车险与非车险业务结构调整已经产生良好的市场反应,经济效益明显提高。险种结构上,短期意外险、健康险领域也对产险公司放开,2004年这两个险种对整个非寿险业增幅的贡献率达到4%,成为拉动非寿险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
保险公司经营理念开始转变。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和积累,保险公司的经营开始由以前注重保费规模向注重经济效益转变、从注重外延式发展向注重内涵式发展转变。同时,保险公司也越来越重视公司价值和品牌、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对于业务增长的贡献度,努力增加公司产品、营销、管理、服务的附加值,更加注重运用科技手段,改善管理方式,引入精算技术,改造传统经营方式和业务流程,对传统产品和服务進行升级换代。
中小公司增幅贡献度提高。2004年,占市场份额81.95%的三大保险公司对2004年非寿险业28.50%增幅的贡献度为50.9%,而占市场份额18.05%的其他保险公司的贡献度上升为49.1%。中小保险公司发展态势良好,业务发展增幅明显提高,客观上满足了社会和公众对保险的需求。
中西部地区保费增长呈现快速发展势头。从地域分布来看,中西部12个省市财产险保费均出现了较快增长的局面,最快的增幅达到54.55%。
积极转变监管理念,提高执政能力和监管水平
全面落实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保监会对此项工作制定了“先起步、后完善,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原则,并初步确定了发展农业保险的基本思路。2004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中国保监会按照建立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的农业保险制度框架的思路,已经在黑龙江、吉林、上海、新疆、内蒙古、湖南、四川、江苏、辽宁等地全面推进农业保险五种模式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这五种模式的试点分别尼批准设立上海、吉林、黑龙江三省市的3家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在四川、江苏、湖南等地经营政策性农险业务;商业保险公司在吉林、新疆等地自主经营农险业务,商业保险公司在新疆和黑龙江农垦系统经营行业性农险业务;外资保险公司开展农村一揽子保险。目前在各地开展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得到有关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一些财政税收优惠政策。保险公司方面,中国人保公司、中华联合公司以社会责任为己任,积极参与农业保险的试点工作,中国再保险公司与多家农业保险公司签定了农业再保险支持方案。总体来看,2004年农业保险的投保人数、投保面积、投保险种、投保金额均较2003年有所增加,这为解决“三农”问题探索了新思路和新途径。
大力推动责任保险发展。我们在进行专题调研、了解市场基本情况、摸清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指导意见和发展责任保险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等。目前,北京、深圳的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已经启动,重庆、湖北、安徽、广东、河南、浙江等地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推动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以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改革为核心,继续深化车险制度改革。2004年对强制三者险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原则、责任限额、条款费率等方面制定了基本原则,并征询了保险公司的意见。我们还完成了强制三者险保险标志、保险单证及其管理办法的制定,初步完成了强制三者险财务核算管理办法的制定等多项准备工作,以确保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顺利实施,保证车险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和保监局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管方式创新,提升车险经营管理水平。我们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保监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车险信息平台,实现保险业与公安交管部门的数据共享。目前,北京、上海已率先建立并启动了车险数据信息平台。这些做法对指导各地保监局提升和转变监管服务理念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积极推动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发展。在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产品创新的同时,我们注意对新产品开发进行指导和指引。2004年7月召开了非寿险投资储蓄型保险产品创新国际研讨会,会议旨在引导国内保险公司学习借鉴日本、韩国发展新型非寿险保险产品的经验,引导保险公司开发有中国特色的新型非寿险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增强应对市场变化的前瞻性和预见性研究。2004年5月,针对中央多项宏观调控和财政金融政策的相继出台,为防止利率波动对新型非寿险保险产品产生冲击,中国保监会及时对公司保险产品进行风险提示,鼓励和指导公司开发利率联动型产品,有效化解利率风险。
从制度建设入手,注重防范风险和提高监管效率
建立非寿险业务精算制度,为财产险公司科学经营提供技术保障。针对现场检查中长期存在的保险公司经营中变相降费、提高手续费、不计成本竞争等问题,以往多数采用行政处罚方式,但市场效果并不明显。2004年采取标本兼治的监管思路,引入非寿险业务精算制度和精算责任人制度,严把产品定价和准备金提取的关口,同时先后举办4次精算制度研讨会,培训非寿险精算人员,提高精算人员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地位和业务水平,将监管寓于服务之中。
进一步推进非寿险准备金提取方法。偿付能力指标,保险保障基金等配套监管体系建设。2004年,我们率先在各保险公司业务管理中,建立强制三者险准备金1/365法提取办法,通过这项工作的推动,提高了保险公司的效益和盈利观念,有效遏制了费率和手续费的恶性竞争。
化解车贷险业务风险。2004年1月,中国保监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规范车贷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内控制度管理,重新开发设计严谨的保险产品,通过规范车贷险业务流程,提高承保条件,督促建立和加大保险公司催收机制和催收力度,建立保险公司和保监局定期报告制度,发挥各地保监局配合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司法部门化解车贷业务风险的协调作用。
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继续推进业务创新和结构调整
2005年是一个“黄金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相交织的改革发展时期,我国非寿险业也正处于发展的极好时期和改革的关键时期。我们将按照适度调整结构促进发展、重点调整结构加快发展、指导调整结构创新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早调研、早介入、早调控”的工作方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积极应对保险市场的全面开放。
继续以费率市场化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车险管理制度创新。2005年车险市场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条款费率差别化、产品体系个性化、销售渠道多样化。
以改革创新为核心,配合完成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立法工作,多方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确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法律的顺利实施。
调整车险与非车险业务比例,目前车险与非车险的比例为67:33,2005年车险业务的发展必须建立在有经营效益的基础上的快速健康发展,同时各保险公司应重点发展非车险业务。中国保监会将制定相关政策促进非车险业务较快发展。
在保证城市保险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2005年要在2004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取得突破的基础上,保证已经启动试点的地区能够稳步运行,逐步扩大试点的范围和规模。工作的着力点是引导保险公司开发针对“三农”的保险产品,指导农业保险公司发挥自身优势,坚持服务“三农”的经营目标,同时调动其他保险公司探索参与农民人身意外保险、短期健康险、农村新型医疗保险等工作,不断发现和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我们将继续争取政策支持,指导保险公司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创新发展非寿险投资储蓄型产品,改变传统产品与新型产品结构的不平衡,发挥保险的综合功能。
坚持以加强监管促进保险业发展为宗旨,防范和化解保险经营风险。不断完善监管的有效性,通过法律监管途径,提高保险公司依法经营的观念;运用审批核准手段,配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探索合作监管方式,充分发挥四位一体的社会监督体系的作用;利用外部约束机制,建立适当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上市公司自我约束能力;正确使用行政处罚手段,依法监管,充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2013年5月6日
要想理赔顺利车主们该注意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