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车辆保险 哪些细节需留心呢?

 所属分类:  2013-6-16 16:53:19    加入收藏

而随着国内车辆拥有量的急剧提升,交通事故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诉讼以及理赔官司也正在考验着法官们的智慧。记者在我市各级法院采访中发现,车险理赔官司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高。透过复杂的保险条款和重重卷宗案例,广大车主在车险理赔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细节,碰到了意外事故应当如何处理?近日,本报记者走访了相关各方。

[理赔案例解析]

乘客从车厢内甩出身亡

是否适用交强险?

一辆小轿车从兴山前往宜昌,在夷陵区雾渡河镇不幸撞上路旁山坡,造成副驾驶室乘客从车内甩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宜昌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责任认定,轿车司机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而该轿车仅购买了交强险,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该赔吗?

保险公司辩称:“受害人系车上乘客,不属于交强险规定的第三者,因此保险公司不应当赔偿。”

法院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前受害人的确是坐在副驾驶室,系车上人员,但发生交通事故时由于右前车门在碰撞过程中开启,致使乘客从车内甩出。显然,本案中的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时从右侧车门甩出,已经从“车上人员”转化为“第三者”,因此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车主放弃向责任方追偿

保险公司是否可拒赔?

宜昌车主刘先生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严重损伤,因对方司机系饮酒驾驶,交警部门认定刘先生没有责任。但刘先生多次找对方索赔,对方都避不见面。刘先生因此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结果被保险公司拒绝。

律师表示: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提醒广大车主一旦发生事故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先找对方赔,未果(最好是有法庭的强制执行未果的证明),才可以理直气壮地找保险公司赔偿。

超载车辆出车祸

保险公司拒赔有理?

一辆恩施籍货车在长阳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认为该车发生事故时属超载,出事原因是因为超载引起。

保险公司解读:公安机关核定该车装载量为8吨,而发生事故时实际装载25吨。出事原因是因为超载引起,根据商业保险合同属拒赔对象。

律师认为:是否拒赔,要看当初该货车车主在购买保险时,保险条款是否有着明确的约定,而且保险公司的顾问还需要明确地向保险购买人提及,否则就不构成拒赔理由。

[车主的烦恼]

车主对保险公司的建议

一、需要专业车险顾问

对于家住西陵区的车主王小姐来说,购买车险时最难懂的就是密密麻麻的车险条款,于是懒得查阅车险条款的她便草草在车险合同书上签上名字。

但有律师朋友就警告过她,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好好读一读这些条款,否则就有可能遭遇保险公司拒赔的尴尬。可是王小姐觉得保险公司更需要培养一些专业车险顾问,由这些懂车险的人替车主挑选最合适的车险产品。

二、理赔程序要更简化

其实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已经尽量简化了理赔程序,一些简单的交通事故,车主能够更快得到赔偿。但对于复杂的、多方责任的交通事故,更需要一些替车主处理理赔事宜的专业机构,能站在车主的立场和保险公司沟通。

三、协商理赔引入第三方

当发生理赔纠纷时,车主们总是显得很委屈。

刚刚拿到驾驶执照的赵先生今年已经是第三次出现意外交通事故,他说:“保险公司熟知车险条款,个个都是专业人士,我们和他们论理显然不对等。每次他们都会搬出各类车险条款搪塞,到后来,我们反而觉得自己在强辞夺理。”

或许保险公司应聘请一些独立的第三方公估机构参与车险理赔流程。他们应公正地给出理赔评估,这比保险公司单方做出的理赔决定更令人信服。

2013年7月15日

通过案例帮你了解车损险的计算
    陈女士去年花了3.5万元在二手车市场购买了一辆原价为5万元的二手车。当她去公司给车上险,保险代理向她介绍平安车损险计算公式后,陈女士大吃一惊!自己的二手车竟然要按照新车购买价(5万元)来上险,更莫名其妙的是,这个按照新车购买价上的险,在车全损的情况下却只能理赔最高3.5万元,陈女士因此非常困惑。   这样的报价让陈女士以为保险公司不厚道,但后来保险公司人员向陈女士详细介绍了二手车损险计算公式,她才恍然大悟。   事实上,该保险公司并没有“黑”陈女士,其他许多公司都是按照这个二手车损险计算公...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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