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买“自燃险” 车子烧了不赔

 所属分类:  2013-6-20 21:55:34    加入收藏

大约十天前,吴江北厍的徐先生开着自己在2007年购买的黑色别克轿车去江西出差,当天下午1点50分正值一天中温度最高的时段,徐先生的车开在当地外环路上时突发自燃。夏季,由于天气原因,因高温引发的轮胎爆裂、线路老化自燃、车内物品爆炸,也时有发生……但很多小问题却又往往会在车险条款中被列为“责任免除”,难以顺利得到理赔。为此,车险专家提醒车主,夏季不仅要注意保养爱车,也要主动掌握一些车险理赔技巧,做好相关预防措施减少损失。

没买“自燃险”车子烧了不赔经常检查油路电路

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增多,汽车自燃事故的个案时有发生。有统计数据显示,车龄在5年以上、因线路老化加之夏季炎热,车辆自燃风险很大。而很多车主在爱车烧成空壳后才知道,原来自燃作为车损险条款中的免责条款之一,车险公司通常是不予赔付的。

“非营业性的单位车辆的车损险中含有自燃险,营业性的车和私家车要单独保自燃附加险。”记者从苏州人保财险了解到,对于车辆自燃,保险公司一般都有相应的“自燃险”,私家车都需要在车损险之外另外附加购买。如果车辆没有额外投保“自燃险”,车主因车辆自燃而引发的损失,只能由自己买单。人保理赔部门的工作人员建议,4年以上的私家车应该要购买自燃险以防止财产损失,但是目前自燃险的投保率并不高。

据悉,自燃险主要赔偿因车内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给车辆造成的损失。在赔付过程中,保险公司根据受损车辆购买时间有一定的折旧率,最低折旧率为原车价的20%,也就是说一辆10万元的车,不管用了多少年,最低能获赔2万元。不过,每次赔偿有20%免赔率。而且私自改装过油路和电路的车辆,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夏季车主应及时对车辆易燃部位如发动机、油路、电路等进行检查保养。

2013年3月26日

7·21特大自然灾害后 车损险成关注焦点
     “7·21”特大自然灾害发生一周后,北京保险业的理赔服务工作逐步由救援查勘转向理赔定损,“涉水险”等理赔纠纷也陆续显现。为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北京保监局近日下发紧急通知,督促辖区内产险公司做好灾后理赔服务,在京产险公司也集体发布六大承诺应对车险理赔。 北京保监局表示,对于投诉中反映产险公司销售行为不规范、未履行免责条款说明义务等问题,要求公司认真自查,发现的问题必须主动妥善处理,满足消费者合理诉求。对于投诉中反映的定损争议,通知要求公司按照“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执行适度宽松的理...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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