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车险 “车比人贵”很普遍

 所属分类:  2013-6-21 19:20:44    加入收藏

买车后车主自然会想到购买车险,但是否会想到自己和同乘者的人身安全更需要保障呢?人当然比车重要,完善车主、乘客保障不容忽视。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逾1.04亿辆,成为世界第二大汽车保有国,汽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以上的城市数量达14个。其中,以个人名义注册登记的私家汽车保有量超过7000万辆,成为汽车构成主体。

“车比人贵”很普遍

买车后,车主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为爱车买上保险。随着车险市场的发展,如今的车辆保险已是品种繁多,看得人眼花缭乱。“好不容易买了辆新车,总要好好保护。”车主的心态大多如此,于是在为爱车买保险时也毫不手软。

不过,相比对车辆的保护,不少车主对自己本身以及乘客的人身保障就显得薄弱许多。我们知道,通常在选购车险时,可选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和乘客座位责任保险。其中,司机座位责任保险是对意外事故中,驾驶员本身伤亡且本车负有责任的情况予以保障;而乘客座位保险则是对意外事故中,乘客出现人身伤亡且本车负有责任的情况予以理赔。不过,两者在保障能力上都很有限。在不少网站上进行了试算,最高可设定的保额只有10万元。一旦遇到重大交通事故,车辆定损可以达到几十万元,而司机和乘客的人身定损却远不及车辆的,形成了典型的“车比人贵”。

普通意外和寿险亦可保车主

实际上,除了专门针对驾驶员、乘客的“百万护驾”计划外,一般的人身意外保险、人寿保险也可以对车险事故中的人身安全进行保障,只不过,当人们的保障意识较为薄弱时,往往会忽视这些最基本的险种。

人身意外保险可附加意外医疗保险投保,这样,无论是因交通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残疾,还是就医治疗,都可以享受到保险理赔。而人寿保险因为保险标的为人的生命,因此是对严重事故中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情况予以理赔的。若是车主或家庭成员经常乘坐自驾车出门,可以考虑这两类基本保险,将风险予以规避。

2012年8月9日

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程
    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开办了汽车保险,但是不久就出现了对这一保险的争议,不少人认为汽车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对于肇事者予以经济补偿,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增加,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于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55年停止了汽车保险业务。直到70年代中期为了满足各国驻华使领馆等外国人的汽车保险的需要,开始办理以涉外业务为主的汽车保险业务。到1980年我国全面恢复了国内的保险业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逐步全面恢复汽车保险业务,以适应国内企业、单位对于汽车保险的需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经济和...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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