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的“互碰自赔”机制提高理赔时效

 所属分类:  2013-6-23 0:33:17    加入收藏

案例:车主师某于2009年11月25日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010年11月20日,师某驾车在北京市朝阳区农光里小区附近与其他车辆发生了刮蹭。经过交警认定,属双方同等责任。经保险公司人员现场查勘后,判断属于保险条款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按互碰自赔处理。经保险公司确定维修金额为1250元,并在4S店中维修汽车

“互碰自赔”机制是保险业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服务于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提高被保险人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所谓“互碰自赔”,即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但须交警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快速处理的规定,当事人需同意“互碰自赔”处理办法。

2013年6月16日

车险可能在明年开放相关业务给外资险企
     交强险对外资险企开放的消息传了很久,但一直都没有明确的说法。不过,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金坚强表示,在实施交通强制险五年后,可能在明年开放相关业务给外资险企。   金坚强表示,只要经营商业车险的公司,就有资格。由于商业车险与交通强制险紧密结合,若外资无法参与经营,可能会影响相关业务的推广。目前财险业务呈现平稳增长的态势,但寿险保费增速下降。今年前九月,财产险业务保费收入3475亿,同比增长17.6%;人身险业务保费收入7779亿,同比下滑7%。可见,财产险有望成为未来的增长点。   近...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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