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车船税新标准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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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3 15: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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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出台的车船税,有很多的新标准、新变化,很多车主们对此并不了解,小编将新老车船税进行对比、总价,将车船税新标准呈现给大家,希望帮助有车一族增添一些相关的知识,对自己也是一份保障,以下就是对车船税新标准的汇总:
一、强化部门配合度。目前我国的机动车数量节节攀升,相关的税源较为分散,相对来说税务机关管理难度加大。于是车船税新标准中就规定了各部门之间应大力配合,比如:车船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车船信息;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办理机动车登记、检验手续等情况时,检查车船税是否完税。
二、纳税时间和地点进行调整。车船税新标准中将车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调整为“当车主获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算起;而纳税地点由调整为“车船登记地或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三、税收优惠逐步完善。车船税新标准不仅保留原《车船税暂行条例》中对公共交通车船给予一定时间的减免税优惠外,还增加了关于车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等相应的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条款。
四、税负结构逐渐优化。首先提高了对于大排量乘用车的税收,即乘用车的排量越大税额就会越高;其次是对挂车按相同类型的货车税额的50%进行应纳税额的计算;最后就是大幅增加了对游艇的税收。
五、征税范围进行扩大。新出台的《车船税法》规定,对不需登记的单位内部使用的车船不进行征税。
小编对车船税新标准的主要调整部分进行了相关的总结,帮助那些不清楚和依然一头雾水的车主们,想知道更多相关的内容,车主们可以登录阳光车险主页进行咨询,帮助车主们的各决解种疑难问题。
一、强化部门配合度。目前我国的机动车数量节节攀升,相关的税源较为分散,相对来说税务机关管理难度加大。于是车船税新标准中就规定了各部门之间应大力配合,比如:车船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车船信息;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办理机动车登记、检验手续等情况时,检查车船税是否完税。
二、纳税时间和地点进行调整。车船税新标准中将车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调整为“当车主获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算起;而纳税地点由调整为“车船登记地或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三、税收优惠逐步完善。车船税新标准不仅保留原《车船税暂行条例》中对公共交通车船给予一定时间的减免税优惠外,还增加了关于车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等相应的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条款。
四、税负结构逐渐优化。首先提高了对于大排量乘用车的税收,即乘用车的排量越大税额就会越高;其次是对挂车按相同类型的货车税额的50%进行应纳税额的计算;最后就是大幅增加了对游艇的税收。
五、征税范围进行扩大。新出台的《车船税法》规定,对不需登记的单位内部使用的车船不进行征税。
小编对车船税新标准的主要调整部分进行了相关的总结,帮助那些不清楚和依然一头雾水的车主们,想知道更多相关的内容,车主们可以登录阳光车险主页进行咨询,帮助车主们的各决解种疑难问题。
2013年1月29日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四川分公司的情况分析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洋保险”)是在1991年5月13日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保险集团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77亿元,2007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中国太保,股票代码为601601。2009年12月23日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中国太保,股票代码为02601。
中国太平洋保险旗下拥有太平洋寿险、太平洋产险和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子公司,拥有雄厚的实力,保持持续领先的市场地位。截至200...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