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保”并非全额赔偿 建议补充购买附加险

 所属分类:  2013-6-24 19:03:02    加入收藏
 临近年底,不少车主咨询称,由于车险马上就要到期,关于车险服务的促销电话也多了起来。而令他们感到困惑的是,电话车险服务与代理人车险服务之间有何区别?“全保”是否意味着全额赔偿?针对这些问题,本期《理财学堂》专门邀请了专家,对购买车险服务时的要点提出一些建议。
  渠道不同服务应一致
  电话、网络销售是保险公司近几年开拓的新型保险销售渠道,相对于传统代理人车险往往更为优惠。不过,有不少车主向新快报反映称,通过电话或网络渠道购买车险后,常常碰到前来处理慢等情况,不知与通过代理人购买车险有何区别?
  对此,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叶汝全解释说,相对于传统的代理人渠道,电话、网络销售减少了销售的中间环节和销售成本,因此其保险费相较传统一般可优惠百分之十五以上。而在购买车险后,但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理赔服务的是同一个运营平台,客户服务标准也并无不同,因此销售渠道间没有差异化政策。“所以就算通过不同的渠道买车险,投保人获得的服务也应当是一样的。”
  “全保”并非全额赔偿
  “全保”这个说法,在购买车险时常常可以听到。那么,购买了“全保”是否就意味着车辆发生意外时可以获得全额赔偿呢?叶汝全对此澄清说,这是一种对车险产品的错误理解。“车主购买保险的时候往往想保障全面,少数保险机构销售人员为了迎合这种心理,违规使用了这个概念,让消费者认为买了"全保"就获得了全部的保障,造成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据叶汝全介绍,所谓“全保”一般只是投保了交强险、车损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以及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等几个主要车险险种,而所谓“非全保”一般仅包括交强险等责任险险种。“无论是这两种投保方式,都不可能覆盖所有可能遭受的风险。”叶汝全说,“车险险种多达十多项,每个险种都有不同的保障范围和免责条款,"全保"并不等于购买了车险的全部险种。”
  建议补充购买附加险
  那么,车主在购买车险产品时,要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又有哪些要注意的呢?叶汝全对此提醒说,投保人在购买车险时,要仔细阅读保单内容中,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是否与爱车相匹配,投保险别、保额、保险期限等是不是和自己的要求相匹配,同时要详细了解保单所附车险条款中的责任免赔内容。“车险分为交强险和商业险两大险种,其中交强险是国家强制险种,必须购买;商业险则主要分为车损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四大块。”叶汝全说,车损险和盗抢险保障的是车辆本身的损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交强险的补充,鉴于目前人伤赔付标准的连年上升,建议购买50万元或以上的较高保额。保障司乘人员安全的车上人员责任险,也建议购买5万元左右的保额。
  此外叶汝全还强调,针对南方天气热、雨水多的特点,建议购买涉水险、自燃险等险种;而购买各项险别的不计免赔则可以有效减少免赔比例,因此强烈推荐消费者购买。

2013年3月3日

车子被撞且又找不到撞车的人,不计免赔不起作用
    车主在不知情,车子被撞且又找不到撞车的人,不计免赔不起作用 投保备忘:“不计免赔”也有拒赔情况 “不计免赔险”是车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车主只要投保了这个险种,就能把本应由自己负责的5%到20%的赔偿责任再转嫁给保险公司。 对此,车险专家介绍说,不少车主都以为在购买此险种后,只要发生车损保险公司都会赔,事实上这是不对的,比如在车损险条款中就规定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如车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车子被撞,而且又找不到撞车的人,那么不计免赔险是不起作用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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