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的三个小窍门

 所属分类:  2013-6-24 19:26:54    加入收藏
 “这车险理赔怎么那么麻烦,明明就是一个很简单的小事故,忙乎了近三周,才拿到理赔款。”新手上路的高先生前不久发生了交通事故,虽然车损并不严重,但申请索赔费了他不少时间和精力。这让他产生了“投保容易,理赔难”的感觉。
  实际上,高先生遇到的问题也发生在其他很多车主身上,车辆出险后,揪心的不仅仅是爱车损坏,还包括理赔的种种问题,其中最突出最常见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车险定损金额的争议。
  不久前,记者就这一问题向某保险公司车险理赔部门做了采访。有关专家表示,要化解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有关定损的争议,从车主角度出发,只需掌握一些窍门,理赔就会变得顺利很多。
  窍门一:定损金额有异议可商榷解决
  对于维修价格的争议是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最突出的问题。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金额高于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
  定损员在定损时会参考市场维修价格,确定合理的维修金额,但维修厂因进货渠道等原因,所进的零件价格较高,或维修厂因为其他原因,造成维修金额比较高。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的服务还是比较人性化的,并不是“一个数字定终身”,客户若对定损额存有异议,其实是可以与定损员多做沟通的,并由定损员与维修厂协商处理。
  窍门二:部件维修方式要事先确定
  其次是车辆某些部件损坏后,到底应该更换还是应该维修后继续使用,消费者和定损员的意见可能会存在分歧。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坏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即损坏部件可以修复使用,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应当进行修复处理。如果损坏部件无法修复的,可以更换损坏部件。而作为车主,可能在部件发生损坏后,为避免日后隐患,多数会倾向于直接更换。
  故而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过程中,建议投保人及时与定损员协商,确定好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窍门三:按4S店定损的莫再去普通厂
  车险理赔专家还提醒车主,如果前期已和查勘员确认按照4S店的维修方式确定损失金额的,切莫再到普通修理厂进行维修。
  因为4S店所需要的维修金额是高于普通修理厂的维修金额的,如果客户按照4S店的定损金额向普通修理厂支付维修费用,就相当于客户的维修费用付多了。到时候索赔时,保险公司是按照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认损失金额,车主本人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负担。

2013年1月29日

危险存在是保险成立的前提
       保险与危险同在,无危险则无保险可言。因此,特定的危险事故是保险成立的前提,是首一要素。   人类社会可能遭遇的危险很多,但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三大类,即人身危险、财产危险和法律责任的危险。所谓危险事故,是指上述人类三大危险中可能引起损失的偶然事件,它包含三层意思:第一,事件发生与否很难确定。即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两种可能同时存在,缺一不可。如果约定的某一事件根本不可能发生,除非心术不正或精神病患者,是不会有人愿意花钱去买这种毫无意义的保险的。   反之,如果能确定某一事件一...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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