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案例之借车险理赔
2007年初,一家无名汽车修理厂在包河区机场路上悄然开张,经营修理厂的虽只有王某等寥寥数人,设备简陋,甚至没有 经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但前来修车的顾客却络绎不绝。其原因除了免费给车辆例行保养之外,王某等向车主打出的一张王牌 最吸引眼球代办车险理赔。“一旦您的爱车出了事故,就交给我们,从修理到索赔,我们代您轻松搞定,不需要您费心,还可 享受免费修理的优惠。”恍如天上掉下个“大馅饼”,想不被引诱都不行。于是在拉拢客源的同时,王某等人更是赚足了“猫 腻”。
车主李先生就享受了该厂的“一条龙服务”。2008年9月,李先生刚买了一辆本田雅阁轿车,倒车时不小心碰到了花坛,撞 凹了保险杠,经俱乐部车友介绍,他把车送到了王某的修理厂。王某承诺,可代办向保险公司索赔事宜,且用理赔款冲抵修理 费,无须另外支付费用,过三四天来取车就行。李先生觉得这样不仅节约时间、精力,还可省下一笔费用,岂不美哉?于是签 好保险索赔委托书后,留下了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卡和身份证等证件,安心离去。直到案发后,当李先生得知自己的爱 车就在那三四天内,又连出了三次险时,连连摇头称“不可能!车在修理厂,自己根本没去过那地方,怎么还能发生事故”? 殊不知,在那三四天内,是该修理厂多次拿李先生的爱车撞电线杆、围墙等制造了单方事故,再瞒着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 金归自己所有,从中渔利。
“有现场的我们就直接打保险公司的电话报案,没有现场的我们就伪造个现场再向保险公司报案。”嫌疑人之一的陈某如 是说。为了顺利蒙混过关,王某伙同陈某、宋某、刘某某、赵某等五人,先是将客人送来维修保养的车辆修好,再由刘某某、 宋某二人将车开出去撞,伪造好事故现场后,打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赵某便开始办理理赔申请事宜,一旦审核通过,由王某 联系车主拿钱,陈某则负责购买低质量的汽车配件,将车重新修复……索赔使用的是车主身份证,给车主开的全是虚假的修理 发票,其中一切“手脚”,保险公司和车主全然不知情。至2009年7月,王某等五人利用伪造事故现场、扩大车损程度、重复理 赔等手段,疯狂作案60余起,骗取多家保险公司理赔款近9万元。
骗保 国家集体个人多方受害
骗保,不仅助长了钻法律空子的歪风邪气,侵蚀了广大投保人的利益,更加大了车险行业的经营风险,扰乱了正常的经济 秩序,破坏了社会诚信。在种种危害中,对车主的损害首当其冲,心爱的靓车被当成道具,备受摧残。在这些案件中,有一白 色马自达小轿车,一年内被撞了10次;还有一刚买的新车到修理厂做内饰,挂的还是临时牌照,就已被撞得遍体鳞伤。本来只 是磕磕碰碰的小问题,却被人为地故意撞坏,新车变旧车,再加上维修马马虎虎、敷衍了事,留下事故隐患,还危及到使用人 的人身安全。另外,根据保险的补偿原则:投保车辆的赔付率越高,车险费率也会随之抬高,而车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记 载了多次不良保险记录,其在续保时无疑要多交更多的保费,真是受害不浅。
其次,保险公司利益直接受损,同样“很受伤”。随着骗保行为的增多,车险赔付成本直线上涨,各大保险公司的车险业 务纷纷入不敷出,车险亏本连带产险亏本的现象突出,经营风险急剧增加,直接危及到公司的生存和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再次,不良车厂之所以骗保,为得就是“获利”。其实,在王某等人实施骗保行为过程中,也并未赚到他们所期望的大发 横财地步。在王某等骗保案中,他们虽伪造60余起车祸事故,获利近9万元,但除去工人工资、车辆维修等成本,各人净得仅万 元,不仅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和心思,最终还锒铛入狱,被处数万罚金,真是得不偿失,让其后悔不已。
警示 检察官建议堵塞漏洞
骗保案件层出不穷、花样翻新,利益的驱使固然是其中最主要因素,但保险业内控制度存在漏洞、修理厂备案制度不规范 、监管无力等原因在客观上也为诈骗行为得逞创造了条件,值得我们反思。
检察官建议:1.保险公司须进一步完善理赔审核制度。2.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3.车主要增强防范意识。发 生事故后,应第一时间与投保公司直接联系,由保险公司派专人到场查勘、定损,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给爱车做保养、检 查和维修之前,最好对里程数做一记录,要选择正规的修理厂,并经常到场查看进度,认真核对维修单据与理赔手续上的项目 是否一致。若只是小毛病,最好不要让车在修理厂过夜;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等个人身份信息不要轻易向外透露,以防冒 用。
多方结合,防御惩戒,为车险行业构筑一道绿色防火墙,汽车也才能行驶得更加稳当、放心、长久。
希望保险业内在修缮漏洞对车险理赔等工作加强管理的同时,车主也能提高警觉增强自身的保护防范意识,切莫因一时的贪小或疏懒而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