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防范车险诈骗
近日,
北京保监局网站发布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防范
车险诈骗。
北京保监局提醒,消费者一要明白消费,在投保前后应详细了解保险条款;二要谨慎授权,不要为图方便轻易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报案、理赔等手续;三要诚信索赔,正确看待保险损失补偿的功能作用;四要关注理赔记录,在车辆续保时应认真核对上年出险记录是否真实、准确,可通过“首都之窗”、北京交管局和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等网站查询记录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规定必须购买的险种,对于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在续保交强险的时候也是根据以往的出险情况有费率上的浮动,到平安车险直销平台了解车辆强制保险报价,投保更省钱。
车辆强制保险报价是国家统一规定的,以六座以下为例,其中私家车保费为950元,企业非营业汽车为1000元,机关非营业汽车为950元,营业出租租赁为1800元。最终保费的计算公式是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如果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
查看全文>> 以2008年保监会70号文件为起点,保险行业,特别是以车险为主的财产险进入了重要的行业转型期。经过两年多的全面整顿、全力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大为改观,以车险为代表的财产业发展速度回归理性,经营质量明显提高,盈利能力明显增强。2011年是保险行业商业化转型的关键之年,以发展为主题、转方式为主线将是经营车险的主旋律,以创新方式推动车险发展方式将是经营车险的根本方向;以实现工作上台阶、服务上水平、目标创新高、业绩争一流将是经营车险的主基调。本文主要从省公司以下层面探讨该话题。
要深化经营模式的改革...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7日
交强险“降费升限”影响车险盈利能力 交强险“降费升限”,人身伤亡给付标准逐年提高。2008年2月,国家对交强险的缴费标准和责任限额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1050元保费下调为950元,降低了9.5%,而将责任限额由原来的6万元,上调为12.2万元,提高了103.3%。由此一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赔款上将大幅上升,保费收入急速下降,形成两大反差。...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6日
发生事故后车主放弃追偿权的,保险公司不赔 发生事故后车主放弃追偿权,保险公司不赔。车辆出险后,如果责任在别人,车主不能因嫌麻烦而放弃追偿权,因为这等于车主同时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因此,车辆出险后且责任在对方,车主一定要先找对方索赔;索赔未果,再找保险公司,并将追偿权移交给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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