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交强险亏损严重
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36家财产险公司共承保机动车辆1.14亿辆次,保险责任已到期的保费914亿元,保险责任未到期的保费增加69亿元,赔付成本749亿元,赔付率比2010年下降0.4个百分点;经营费用277亿元(含营业税55亿元,救助基金20亿元),费用率比2010年降低0.2个百分点。
去年全国交强险共承担赔偿责任限额138465亿元,比2010年增长12%;处理事故赔案1579万件,各项赔付749亿元,比2010年增长20.6%;垫付抢救费用18.6万件,垫付金额13351万元,比2010年增长39%。
8月10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工作组有关专家介绍说,自交强险开办5年半以来,承保亏损累计达287亿元,投资收益累计为114亿元,两者相抵,交强险累计经营亏损为173亿元,经营利润率为-5.2%。以已赚保费为基数,2011年交强险经营亏损率已达10.1%。
对于交强险经营亏损日益扩大的原因,该专家表示,营业客车、营业货车、挂车、拖拉机等车型亏损严重,2011年亏损合计达73亿元。另外,不同地区收入水平差异很大,但实行全国统一费率,造成部分地区交强险亏损严重。
与此同时,司法实践的不统一也是造成交强险经营亏损持续走高的重要原因。据介绍,在人伤案件中,人伤司法鉴定特别是评残标准的执行尺度不够规范,部分基层法院不认同分项责任限额赔偿、除外责任、医疗赔偿标准等规定,造成保险公司超额赔付,而这种情况在江苏、浙江、上海、安徽、山东最为严重。2011年,上述五省市交强险经营亏损达63亿元,占全国交强险经营亏损的69%。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工作组专家陈东辉认为,“前端政府定价,后端市场经营”的经营模式,是造成交强险持续经营亏损、费率无法及时调整的根本原因。他表示,交强险自开办以来,续保车辆单均保费下降了22%,赔偿限额翻倍,案均赔款上升了58%。同时,目前执行的费率已经整体不足以覆盖交强险的赔付和经营成本,这一点在一些车种和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在人伤赔偿标准、医疗费用仍将持续上升的情况下,未来交强险的经营仍将面临较大压力”。
他建议,应当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修订《交强险条例》,根据我国保险市场特定的历史阶段及其发展现状,科学确定交强险的经营模式。同时,保险监管部门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费率。调整幅度较大时,应当举行听证会。“但是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费率上调,压力极大,即使在部分地区、部分车型上的调整难度也很大”。
陈东辉还建议,应当在《交强险条例》中增加更加具体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调整程序、调整频度、调整主体,让费率调整制度化,具有可操作性。比如,费率与可支配收入等赔偿标准的年度增长实行联动,推动区域差别费率试点工作并扩大试点范围。两年平均综合成本率超过(低于)一定标准或者3年累计亏损(利润)额超过一定标准,则需要启动费率调整程序。
保监会表示,2007年以来,为落实《交强险条例》中有关费率浮动的规定,保监会指导保险行业建立车险信息平台,在行业内实现交强险事故信息共享,确保交强险费率有序浮动。截至2011年底,全国范围内(除西藏外)的车险信息平台已基本建成。目前,车险信息平台的功能逐步完善,极大地促进了交强险规范经营。
保监会还表示,将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改善交强险及配套商业车险的理赔服务,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更加及时、有效的救治。同时,针对当前交强险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交强险的经营模式,提出完善交强险经营模式和建立科学费率调整机制的具体方案,促进交强险制度健康稳定运行。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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