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业实际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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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7 19: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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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初步明确将逐步建立市场化导向的、符合我国保险业实际的商业
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
通知从三个方面初步确立市场化的定价机制。一是规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当收集、统计和分析全行业商业车险经营数据,至少每两年测算一次商业车险行业参考纯损失率,供保险公司参考、使用。符合条件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自有数据开发商业车险费率。建立起以纯风险损失率为基础,市场化为导向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二是商业车险费率浮动因子应当根据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风险状况等合理设置,明确规范,实现费率水平与风险水平相挂钩。三是在保证保费充足的前提下,对费率采取“限高不限低”的监管思路,规定保险公司拟订商业车险费率,原则上预定附加费用率不得超过35%。
通知明确,符合“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健全且能得到有效执行,数据充足真实,经营商业车险业务3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经审计的最近连续2个会计年度综合成本率低于100%;经审计的最近连续2个会计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拥有30万辆以上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承保数据”等条件的公司可自主拟定费率。
此外,通知还明确建立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经营情况和准备金提取等实际情况,每年对商业车险费率进行合理性评估验证。保险公司最近2个会计年度平均商业车险综合赔付率与商业车险预定赔付率相差较大的,保险公司应当向保监会报告说明原因。
针对日前商业车险“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热点问题进行明确规定。《通知》明确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即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应当与投保人协商约定保险金额。《通知》还规定,因第三者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通过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
2013年1月2日
让新老车主快速得到机动车保险计算结果 对于新车主来说,投保全险自然是普遍的选择,那么机动车保险计算结果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优惠幅度的多少;对于老车主来说,对各家保险公司都比较熟悉,投保险种的多少和种类决定了机动车保险计算结果。
新车主看费率折扣
一般来说,对于驾驶经验并不是很丰富的新手来说,投保全险自然费用较高,但可以为爱车提供更多的保障,也为将来可能犯的错误先交上一笔学费。那么哪家保险公司提供的折扣更多就至关重要了。
目前购买车险主要是通过保险公司直销以及通过中介投保两种模式,相比较而言,直销模式由于省去了中间环节,给车...
查看全文>> 2013年1月29日
消费税大幅上调 对进口车影响很大 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提出:对节能环保型汽车实行消费税优惠政策,提高大排量汽车消费税率。这使得传言即将成为现实。汽车界有关人士对消费税上调的说法是:排量在3.0升与4.0升之间的车型税率从原来的15%调整至25%,排量在4.0升以上车型税率从原来的20%上调至40%,排量在1.0升至3.0升之间的车型的消费税则保持不变,排量低于1.0升的车型消费者,则从原来的3%下调至1%。
记者从东莞宝马、奔驰、进口大众经销商方面了解到,进口车基本已经上调了价格,而且7月中旬时还给客户预约电话中提醒...
查看全文>> 2013年1月20日
车险理赔受阻惊现挪用“窟窿” “见费出单”意在堵“漏” 买了两份车险,不曾想保险业务员只给上了一份保险,把大部分的保费纳入私囊。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一企业主张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投诉说,要不是车子出事故,在理赔时出现了纠纷,恐怕这“秘密”会永远石沉大海。
投保人:理赔受阻惊现挪用“窟窿”
张先生的厂有辆江淮瑞风商务车。去年初,经朋友介绍,某财险宁波分公司业务员毛某到厂里拉车险业务。双方谈妥后,于去年4月20日,毛某开好两张保险单,连同发票送过来,张先生付清了全部4276元保费。
张先生为“瑞风”车投保的,一份是交强险,计1190元,另一份是机动车商...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6日
在两家公司投保车险,出险是否两家都赔? 最近,有一些本报读者就车险提出了一些问题。为此,记者和保险公司相关部门以及其他相关人士取得了联系,得到了问题的答案,在此,摘录一些,供广大读者参考借鉴。 读者:如果我的车同时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出交通事故后,我两家都报案,是不是两家保险公司都赔偿? 保险公司:财产保险不能重复投保。如果在两家公司的投保价值是一样的,在出险后同时找两家公司索赔,两家公司会各赔50%。并不能通过保险多拿到一份保 险赔偿。因为保险是以补偿为原则,而不是赢利。而且像这种情况操作起来也有问题,保险公司都需要交通队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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