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车辆过户 是否真的可以避交强险上浮?

 所属分类:  2013-6-28 11:59:37    加入收藏
近日,有网友在西祠发帖指出交强险有“漏洞”,提出规避交强险费率上浮,可通过将机动车在夫妻之间过户,实现所有权转移。现实中真可这么做吗?记者昨调查了解到,从理论上,的确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车就不再承担前车过失。但考虑到过户成本,这种“空子”钻得不值。

  网帖提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规定,机动车的交强险实行上下浮动,往年有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上浮,反之下浮。同时又规定,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交强险不浮动。而这就存在漏洞:即将面临交强险上浮者,把车子过户给自己的妻子或丈夫,就不用上浮交强险了。

  随后,记者就此咨询了江苏保监局和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专家。专家确认:暂行办法从2007年7月1日起签发执行,并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同时也明确规定“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应当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且交强险费率不浮动”。从这个角度上讲,车子在夫妻之间过户,的确理论上可以规避费率上浮。

  但这不能理解为“漏洞”或者“空子”,此规定是为了保护车主的正当权益,即不能让后车车主承担前车车主的过失。另据记者了解,我省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自实施交强险费率浮动以来,超半数的车主享受到了下浮优惠或不浮动。

  此外,尽管理论上行得通,现实中未必划算。一家保险公司人士介绍:如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次年交强险费率则可在基本保费基础上下浮10%,即950元ד1-10%”=855元。如连续3个年度没发生有责道路交通事故,则下浮30%保费为665元。如上一个年度发生1次有责不涉死亡事故,不浮动;发生2次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上浮10%为1045元;发生有责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或发生4次有责道路交通事故上浮30%为1235元。“也就是说,最多才多285元。”

  而过户成本就不止这些钱。车辆在夫妻之间过户与普通人间过户费基本没区别,均为该车评估价的1%加50元。若一辆二手车评估价为6.5万元,那么过户费700元,远超过上浮30%的285元。 

2013年4月21日

全车盗抢险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   (一)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二)保险车辆被盗窃未遂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三)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四)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保险车辆肇事导致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五)保险车辆与驾驶员同时失踪;   (六)被保险人未能向保险人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车辆已报停手续及机动车辆登记证书(限于2001年10月1日以后办理入户登记的车辆)。   第三条保险金额...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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