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保监局推进车险监管已初见成效

 所属分类:  2013-3-18 20:54:08    加入收藏

    浙江保监局深度推进车险监管,目前车险市场秩序规范工作已初见成效。

    产险公司科学发展的意识普遍增强,对规范车险市场秩序、实现行业长期合作多赢的积极意义均有了深刻的认识,对车险市场秩序自律规范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手续费恶性竞争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在全省车险业务稳步发展的同时,效益状况有了明显改善。截至2009年8月底,全省产险公司较上年同期减亏超过10亿元,盈利公司较年初增加了4家。

    自保监会70号文件下发以来,浙江保监局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以打造全国“产险市场行为标准先行先试区”为目标,紧紧抓住“合规经营”与“车险效益”两大关键点,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坚持现场检查与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并重的工作模式,全方位、立体地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去年以来,共对32家产险分支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机构罚款累计319万元,高管警告7人次,责令公司撤换3人,监管谈话22次。在各类检查中,注重创新检查方式方法,整合监管资源,采用内联外调、引进外力,取得良好成效。同时,注重加大违法违规者的违规成本,除行政处罚外,还提出调账补税等整改要求,有效地扭转了过去恶性竞争、无序竞争的局面,维护了法律的威严和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今年以来,浙江保监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多措并举,深度推进车险监管工作:

    首先是督促修订车险自律公约。针对浙江原有的车险自律公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浙江保监局积极督促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各产险公司对原有公约进行重新修订。新公约具有四大特点:一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实行了差异化的手续费标准,将公司分为四档,部分公司主动将手续费标准降至5%。二是建立了手续费标准和业务增速、合规经营相挂钩的浮动机制,根据当月数据监测及市场评议情况,对部分公司、部分地区的手续费上限进行调控。三是统一了手续费计提口径,明确了直接业务、个人代理业务和渠道业务“手续费”科目包含的内容。四是加大了违约自律处罚力度,针对未严格执行报备条款费率、承诺客户给予贴费、违反车险“见费出单”及“零现金”支付规定等违约行为明确相应罚则。

    其次是组建专项检查组开展地毯式检查。今年上半年,浙江保监局针对产险公司收费环节、付费环节、单证管理、人员管理、重点费用管理、内部审计等六大薄弱环节,出台一系列制度规范,倒逼公司内控升级。为了确保行业新规及自律公约执行到位,浙江保监局9月份组建专项检查组,成员由局内产险处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省产险公司业务骨干共同组成。专项检查组成立以来,已派出100余人次,对嘉兴市、台州市近40家产险公司进行全面市场巡查,重点检查车险见费出单、资金支付“零现金”、单证管理、营销员管理和大额费用报销管理五方面内容,并核实公司销售政策基本法的落实情况。下一步,专项检查组还将对温州、金华等地开展普查,确保清查工作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力争年底前实现全省范围车险市场秩序明显规范。

    再次是推动建立车险联合监管机制。浙江保监局加强与公安部门、新闻媒体等的合作,多管齐下,对车险市场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管。通过建立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实现与公安部门车辆、事故及违法信息共享,建立高风险车辆黑名单及汽修厂黑名单制度,联手公安部门加大对骗保骗赔的打击力度。8月份配合公安部门加强道路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使当月车险出险率下降近3个百分点。同时,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接受舆论监督,推行社会举报有奖制度,形成合力共同整治规范车险市场秩序。

    浙江保监局下一步还将统筹协调,定期或不定期地派工作组深入基层明察暗访,组织、指导各地行业协会加强对车险市场秩序自律规范工作的查处力度,酌情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确保车险自律检查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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