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无责赔付不与费率挂钩

 所属分类:  2013-6-30 11:00:32    加入收藏
距离交强险实施一周年越来越近,关于交强险“暴利”、“无责方权益受损”等争议也一浪接一浪。本周,保监会财险部负责人公开回应社会上的诸多质疑,并表示,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框架已经成形。7月1日后,与交通违章事故挂钩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将在全国范围实行,车主在上一年度交强险保单期满进行续保时将享受到浮动费率。

  记者还了解到,为维护无责方权益,北京保监局已在北京地区全面实施交强险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无责车主不必为肇事车跑腿。

  无责赔付不与费率挂钩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本月22日在交强险座谈会上明确表示,7月1日后,与交通违章事故挂钩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车主在上一年度交强险保单期满进行续保时将享受到浮动费率。

  交强险实行统一价格客观上造成“好司机”替肇事司机“买单”的事实,是近期社会对交强险制度的质疑之一。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费率水平将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安全驾驶者可以享有优惠的费率,交通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费,以此实现“奖优罚劣”。也就是说,一辆车如果多次出险,第二年投保时将受到“惩罚”,缴付更多的保费;相反,常年不出险的投保人,其保费也会逐年降低。

  郭左践表示,保监会与公安部已经就《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多次交换意见,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框架已经成形。与此同时,浮动机制的关键环节之一——信息共享平台的搭建工作也在积极推进,北京等部分有条件的省市已经开展了试点。今年7月1日起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将在全国统一实行。

  让“好司机”们安心的是,实行浮动费率后,被保险人发生无责赔款的,该赔案不会造成第二年其交强险保费上升。也就是只要该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则不会提高其保险费率。

  此前,有关人士曾经表示,只有可能造成事故的重大交通违章才会对保费涨落造成影响,特别是涉及人身伤害的事故肯定影响保费。一般性的违章事故记录在案后虽然不会造成保费上涨,但车主也很难享受交强险保费优惠。因此,7月1日后交强险保费将出现三种情况,无违章记录的交强险保费下调,一般性违章记录的不变,有重大违章记录的将上涨。

  无责车主不必再跑腿

  A、B两车发生交通事故,A车主没有责任,B车主全责,根据交强险的规定,仍要赔给有责任一方400元。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强险条例所规定的。不过,让广大车主头痛的是,即使自己没有责任也要为赔付的事情搭上时间精力,来回跑腿。 交强险实施以来,此类问题造成客户不理解,出现不少理赔纠纷,公众甚至对交强险产生抵触心理。记者从北京保监局获悉,为解决这一问题,北京地区已全面实施交强险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此外,北京保监局还将研究更合理的机动车互碰免责理赔方式。

  北京保监局从去年10月底开始推动建立这一机制。具体是,保险公司间签署协作协议,互相认可定损标准,执行统一的理赔操作流程。当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时,无责方只需提供有关索赔资料,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承担查勘、定损及垫付赔款的义务,然后由事故双方保险公司进行案件交换结算。

  截至目前,简化处理机制运行平稳。处理交强险无责赔付案件2600多笔,涉及垫付交强险无责赔款超过100万元。

  北京保监局有关人士介绍,简化处理机制实施后,机动车交通事故无责方的索赔时间和索赔效率得到大幅提高。无责方从原来需要花费一两天时间到两家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简化到只需无责方车主签署授权书,提供相应单证,其余手续全部由全责方保险公司负责办理。

  据透露,北京保监局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简化处理机制,不断深化简化处理机制在商业车险理赔中的运用,逐步向更科学、更合理的机动车互碰免责理赔方式过渡。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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