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车 保险是否一定要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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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30 12: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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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铁岭的周先生:我买了一辆二手车,办过户手续的时候听说保险也要过户,请问我是不是一定要办呢?
答:是的,这一环节非常重要却常被人们忽视。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并不意味着车辆保险合同也自动转移,事实上,如果车辆在过户时没有办理保险变更手续,发生了交通事故,新车主只能自认倒霉。其原因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分析:
一方面,从告知义务来说,车辆转让必须通知保险人。我国《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
《机动车辆综合保险条款》中也有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序,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解除保险合同。
另一方面,从保险利益来说,若没有办理批单手续,原车主和新车主对车辆都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对原车主而言,保险利益是依附于保险车辆,既然车辆过户,那么原车主对车辆不具有保险利益;对新车主来说,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只是意味着所有权的转移,保险合同中登记的被保险人仍然是原车主,新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未建立起保险合同关系,新车主自然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由此可见,二手车的新车主如果想要保险合同持续有效,那么最好在车辆过户之前就办理保险单批改手续,来不及的话也应该在过户完成后及时提出保险单的变更申请,以保证在车辆过户过程中保险合同不会中断。
答:是的,这一环节非常重要却常被人们忽视。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并不意味着车辆保险合同也自动转移,事实上,如果车辆在过户时没有办理保险变更手续,发生了交通事故,新车主只能自认倒霉。其原因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分析:
一方面,从告知义务来说,车辆转让必须通知保险人。我国《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
《机动车辆综合保险条款》中也有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序,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解除保险合同。
另一方面,从保险利益来说,若没有办理批单手续,原车主和新车主对车辆都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对原车主而言,保险利益是依附于保险车辆,既然车辆过户,那么原车主对车辆不具有保险利益;对新车主来说,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只是意味着所有权的转移,保险合同中登记的被保险人仍然是原车主,新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未建立起保险合同关系,新车主自然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由此可见,二手车的新车主如果想要保险合同持续有效,那么最好在车辆过户之前就办理保险单批改手续,来不及的话也应该在过户完成后及时提出保险单的变更申请,以保证在车辆过户过程中保险合同不会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