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车险产品时 该如何比较呢?

 所属分类:  2013-7-2 10:11:16    加入收藏
 由于各家保险公司刚刚推出自身的条款,即使是保险业务人员也只能做到了解自家的条款,很难了解所有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作为客户该如何比较呢?

  这里,我们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对简单的方法。由于各家保险公司2002年使用的都是相同的条款,各家公司的新条款基本都是在原有条款的基础上改进过来的。因此,您可以要求各家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为您提供他们的新条款和2002年条款的对比,然后再比较各家保险公司新条款与2002年的差异之处,就可以基本了解各家保险公司的差异。方法如下:

 

  1、 要求业务人员向您介绍那些险种您可以投保:由于很多公司针对不同客户群体设计了不同的条款,可能有很多条款您不能投保,所以您应该要求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只为您介绍您可以投保的条款,避免混淆。

  2、 要求业务人员介绍新条款与旧条款的区别,重点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理赔处理(特别是免赔率)、被保险人义务(特别是其中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义务)等内容。这几条规定了一个事故保险公司能不能赔,怎么赔。简单说,如果一个事故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同时不在“责任免除”范围之内并且被保险人没有违反“被保险人义务”,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赔偿处理”中的规定赔偿,否则保险公司就不能赔偿。

  在赔偿处理中特别要重视免赔率,免赔率越高,同样的损失保险公司赔偿的钱就越少。在新条款中,各家对免赔率的规定有较大差别,您需要注意比较。另外,有些免赔率规定可以通过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取消。如果您打算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除了注意有哪些免赔率外,还要注意哪些免赔率规定可以通过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取消,哪些不可以取消。

 

  对于出险较少的客户,还要注意关于条款中无赔款保险费优惠的规定,如果自己没发生赔款,今后的保险费如何优惠。

  3、 为避免被人误导,保险业务员所说的内容,特别是对您有利的,您都可以让他指出所述内容在保险条款第几条第几款,眼见为实。

  4、 如果保险业务人员对您做出一些承诺,一定要落实到文字上,或者在条款中有明文规定或者在保险单特别约定栏注明,否则今后一旦发生争议,您很难取证。

  5、 最后您可以比较各公司条款的差异,基本的原则是:“保险责任”越多越好,“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越少越好,赔偿金额越高越好“免赔率”越低越好。再对照相应的费率,一定可以选择一份称心如意的保险。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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