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车险服务与代理人车险服务之间有何区别?

 所属分类:  2013-7-2 16:03:31    加入收藏
临近年底,不少车主咨询称,由于车险马上就要到期,关于车险服务的促销电话也多了起来。而令他们感到困惑的是,电话车险服务与代理人车险服务之间有何区别?“全保”是否意味着全额赔偿?针对这些问题,本期《理财学堂》专门邀请了专家,对购买车险服务时的要点提出一些建议。

   渠道不同服务应一致

   电话、网络销售是保险公司近几年开拓的新型保险销售渠道,相对于传统代理人车险往往更为优惠。不过,有不少车主向新快报反映称,通过电话或网络渠道购买车险后,常常碰到前来处理慢等情况,不知与通过代理人购买车险有何区别?

   对此,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解释说,相对于传统的代理人渠道,电话、网络销售减少了销售的中间环节和销售成本,因此其保险费相较传统一般可优惠百分之十五以上。而在购买车险后,但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理赔服务的是同一个运营平台,客户服务标准也并无不同,因此销售渠道间没有差异化政策。“所以就算通过不同的渠道买车险,投保人获得的服务也应当是一样的。”

   “全保”并非全额赔偿

   “全保”这个说法,在购买车险时常常可以听到。那么,购买了“全保”是否就意味着车辆发生意外时可以获得全额赔偿呢?叶汝全对此澄清说,这是一种对车险产品的错误理解。“车主购买保险的时候往往想保障全面,少数保险机构销售人员为了迎合这种心理,违规使用了这个概念,让消费者认为买了"全保"就获得了全部的保障,造成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所谓“全保”一般只是投保了交强险、车损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以及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等几个主要车险险种,而所谓“非全保”一般仅包括交强险等责任险险种。“无论是这两种投保方式,都不可能覆盖所有可能遭受的风险。”

       建议补充购买附加险

   投保人在购买车险时,要仔细阅读保单内容中,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是否与爱车相匹配,投保险别、保额、保险期限等是不是和自己的要求相匹配,同时要详细了解保单所附车险条款中的责任免赔内容。“车险分为交强险和商业险两大险种,其中交强险是国家强制险种,必须购买;商业险则主要分为车损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四大块。”叶汝全说,车损险和盗抢险保障的是车辆本身的损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交强险的补充,鉴于目前人伤赔付标准的连年上升,建议购买50万元或以上的较高保额。保障司乘人员安全的车上人员责任险,也建议购买5万元左右的保额。

      玻璃破碎保险:该附加险种是指保险车辆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因受本车所载货物或他人的恶意行为、过失行为而致车身前后挡风玻璃、车门玻璃单独破碎,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损失的,保险人负责赔偿。玻璃破碎保险是以保险车辆的玻璃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附加保险。

   承运货物责任险:该附加险种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车险条款所列的保险事故,致使本车上装载的货物遭受直接损失,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损失以及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减少货物损失而支付的合理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单确定的限额内赔付的一种附加险种。

2013年2月21日

骗保骗术一:小伤变大伤
    骗术一:小伤变大伤今年5月20日,某汽修厂的张某和李某将两辆小车开到三里庵理赔中心,称两车相碰。民警一看,两车伤痕不可能是刮擦所致,明显系人为破坏。在事实面前,张某和李某承认两车只是轻微擦伤,为骗保随后用铁锤砸坏两车的尾灯和保险杠。轻微的交通事故适用“快处快赔”,有很多轻微事故都不需要交巡警提供事故认定书。在这种情况下,不良汽修车厂将送来维修的车辆开出去制造事故,让“小伤变大伤”,在维修时以次充好,并用假发票诈骗保险金。...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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