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平洋境外旅行综合保险尊贵计划的介绍
本产品满足申根签证办理需求,涵盖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家长陪同住院,递送药物,转送回国,亲属探病,休养期饭店住宿,行李延误,旅行延误等全面保障。
产品特色境外旅行期间的意外伤害、紧急门诊、住院医疗、紧急救援、旅行不便等其他特色服务。
保险期限可选
保障内容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障说明
境外意外伤害保险责任30万元在旅行期间遭遇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按保险单上所载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残疾保险金。
境外住院医疗费用30万元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需要立即住院救治,保险人通过救援机构安排就医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境外治疗发生的费用。
家长陪同住院3000元未满12周岁儿童境外住院治疗时,救援机构可安排一位亲友陪同住院,若该医院无陪住设施,可安排其入住附近酒店。
紧急门诊2万元被保险人在境外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时,可进行紧急医疗会诊及必要的医疗检查和治疗,保险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单次限额8000元,免赔800元)
紧急牙科门诊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直接造成的牙病或者突发急性牙病而接受紧急治疗,保险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单次限额4000元,免赔800元)
递送药物1万元救援机构承担照顾和治疗被保险人所必需的,但在其所在地不能获得的必需药品和医疗用品的递送费用。
紧急医疗转运100万元救援机构安排交通把需要紧急医疗转运的被保险人转移至可提供适当医疗服务的最近医院。
转送回国100万元对被保险人的治疗措施结束后或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病情或伤势已经稳定可以旅行时,保险人将通过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返回境内并尽可能使用被保险人的原始回程票(含机票、火车票、汽车票或轮船票等,以下同)。若其原始回程票过期失效或无原始回程票,保险人将安排经济的交通方式送其回国。
亲属探病2万元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身故或者因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需住院治疗且住院连续7天以上,该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因此前往被保险人所在地,
保险公司给予费用补偿。(每次6000元)
协助送回未满12周岁儿童2万元被保险人的未满12周岁子女随同被保险人一同旅行,因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而在境外住院导致无人照顾时,救援机构将代为安排该未满12周岁儿童返回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境内居住地。
休养期的饭店住宿2万元被保险人出院后根据医疗情况需要休养,救援机构将安排被保险人在出院后立即入住酒店。(每次6000元)
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国和安葬10万元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造成身故,救援机构将按照被保险人的遗愿或其家属的愿望提供遗体转送回国、火葬、就地安葬服务,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灵柩费以10,000元为限)
行李延误600元由于保险条款所载明的突发事故而导致交通工具延误导致额外支出费用时,根据相关保险条款内容被保险人可获得保险公司补偿。(每次300元)
行李遗失2000元被保险人已登记通关的随行行李遗失,保险公司除依行李延误的规定赔偿被保险人的费用外,另行支付被保险人因行李遗失而所需购买衣物或其他日用必需品所产生的费用。(每次1000元)
旅行延误保险2400元若由于保险条款内所载明的突发事故而导致交通工具延误导致额外支出费用时,根据相关条款内容被保险人可获保险公司补偿。(每次1200元)
旅行证件重置费用保险2000元被保险人的旅行证件在赴境外旅行过程中因遗失、遭窃、被劫等导致损毁、灭失或无法使用时,并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警方报案,保险人将赔偿被保险人因重置该文件所发生的合理费用。(每次1000元)
旅行法律责任保险20万元被保险人在赴境外旅行过程中发生保险条款所载明的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旅行地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应予赔偿时,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