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莫名其妙被过户 维权艰难

 所属分类:  2013-7-2 21:26:06    加入收藏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2012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推动了车辆保险的改革。

  当前,除了国家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所必须购买的交强险,其它机动车保险分为两大类。这两类保险一共包含两类基本险种:一类是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事故险,另一类是车主自愿投保的附加险,主要包括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险种。

 

  上海姚女士说,因太平洋保险业务员操作出了差错,她开了300多天没有保险的汽车,也因此在拿着保单理赔时遭遇了重重困难,她需要为业务员的操作错误买单吗?

  拨打太平洋保险客服电话95500询问,话务员称将上报具体情况并尽快处理。13日,收到姚女士来信,太平洋保险公司给出两个方案供她选择。

 

  车险莫名其妙被过户


  去年6月13日,姚女士通过太平洋电话车险投保一年车险。今年5月中旬她的汽车发生了一起单车事故,所幸没有造成太大损失。姚女士将汽车送往维修站修理后,拿着保单到太平洋保险上海分公司理赔,却被告知这份保单名字和车牌已做更改,不能理赔。“我通过很多种方式查询,查了5天,查出9月27日我的车险已经过户给别人,等于我的车子已经脱保300多天。”她说。

  姚女士质疑,保单、车辆行驶证和她的身份证一直在自己手里,怎么可能在没有保单原件的情况下做过户呢?

 

  “我一直在向太平洋投诉,他们答复我说改错了。”姚女士是,“他们说因为我名下有两辆车,一辆我已经卖出,所以改错了。我表示更不理解,天天那么多人车子买进卖出怎么能改错。你这么容易更改保险,我不是这次理赔我有可能根本发现不了这件事。”

 

  维权艰难


  姚女士要求太平洋保险赔偿这次单车事故1900多元修车费和今年保险由于脱保300多天上涨保费部分并退还去年全年的保费。然而,太平洋保险只同意赔偿1900多元修车费和今年保险由于脱保300多天上涨保费部分1088元。

  “他们说保单现在给你改回来了,你可以去理赔,据我了解,改回来后保单号会变,我手中的保单是不可能理赔成功的。”姚女士还是很担心,因为业务员告诉她,具体理赔工作要等到端午节过后。

 

  6月9日下午6点,姚女士意外接到保险公司打来电话称,他们给出两个赔偿方案供她选择,第一种退全年保费和上涨保费1088元部分,但修车费用需自理;第二种按脱保天数算退保费,另赔偿1900修车费用和1088元上涨部分。

  至此,姚女士维权可以宣告获胜,然而过程的艰难也就她自己知道。“他们说法变来变去,跟你车轮战讨价还价。前半个月都像是我在求他们解决这件事一样天天打电话给他们。我也不想发生这种事,发生之后又觉得维权太难。”她说。

 

  保险(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本意是稳妥可靠;日常我们提起的保险,更多的时候是一个法律术语,也可能是一种金融产品。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行为。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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