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注意四大误区!

 所属分类:  2013-7-3 12:47:09    加入收藏

车险理赔时应注意哪些?

  如何避免理赔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纠葛,提高理赔效率呢?置信精典汽车专业保险代理的车险理赔专家为大家提出了几个应注意的问题:

  一、随车携带机动车辆《三证一单》的清晰复印件、即车主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大单。在此特别提醒大家,现在许多保险公司的保险小卡已不在作为理赔凭证。

  二、出险及时报案非常重要,尤其是重大事故。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时需要提供保单号码、出险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等基本情况。

 

  三、临时牌照车辆一般只办理了短期交强保险,且有规定路线和时间,在规定以外的路线和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四、车辆异地出险时,及时报保险公司,由出险地定损人员进行代查勘定损。赔付费用一般按出险地的行业标准估价,若有局部损坏回到投保地才发现的,这部分的修理费用保险公司可补定损赔偿。

  五、被保险人如果要委托修理厂办理赔,或将事故赔偿费直接划给修理厂的,应亲自签订授权委托书,并报保险公司备案。每次修理时,与修理厂签订质量合同,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理赔误区需注意!

  目前随着私家车的普及,车险的购买量不断增加,但是人们对车险的认识还存在一些误区。

  车险理赔误区一:全险不等于全赔

  购买新车后,一般车主都会购买全险。全险并不意味着发生任何事故都可以赔付。车损险在条款中明确规定了责任免除,例如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的,属于责任免除。有的客户以为只要买了“全险”,发生任何交通事故保险公司都会照赔。所谓“全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多个险种。它只是一个通常情况下的说法,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如果发生发动机浸水等,只有投保了相应的涉水保险,才能获赔。

 

  车险理赔误区二:制造假案,获赔方便?

  一些车主为了理赔方便,认为如果有熟人朋友就可以找一家修理厂通过非法的途径制造假案,获得赔偿。但往往这样的方式会给后续的理赔埋下隐患,车险制造假案骗保不仅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最重要的是对投保人的保险权益也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一方面修理厂使用恶劣的手段伪造事故,会使车辆的安全性能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如果一辆车经常高额地向保险公司索赔,这将会在保险公司留下该车主的不良保险记录,到第二年投保人续保车险时,保险公司有权提高所投车险的保险费率,上升幅度最高可达30%,如果连续多年有不良记录,保险公司还有可能拒保。

 

  车险理赔误区三:普遍忽视保险条款

  每个上了保险的车主都希望能够“一险在手、保护全有”。然而事与愿违的是,当看到那长长的保险条款,多数车主都选择了“忽略”,只有在出险之后才想起看看条款,更有甚者根本不看。在购买车险时,对于保险条款车主还是应有一定的了解,提高自身的保险专业知识,有的车主因为缺乏一些保险常识,因此在投保后才发现原来车险并不是万能险,车险也存在一些绝对免赔或部分免赔的情况,例如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未年检不赔,放弃追偿权不赔,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无主肇事绝对免赔率30%等等。

 

  车险理赔误区四:先修理后报销

  有些车主,在车辆出险后并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其实这说明他们并不了解理赔的一般程序。事实上,出险后应首先打110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日后可提供警方的有关事故记录。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查勘、定损,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最后提交单证、赔付。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先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所以先定损后修车,是对被保险人自身利益的保护。

  车险的理赔并不难,如果能在购买车险前了解车险的承保责任以及免责条款,那么在理赔中就会做到心中有数。

2013年5月10日

车险拒赔因由:车内物品不包赔
    拒赔因由:车内物品不包赔 保险公司非常爽快地对周先生车辆的玻璃损失进行了赔付,但对车载导航、音响拒赔,理由是车内物品被盗,不在车辆盗抢险赔偿的范围内。车险盗抢险的保险责任通常包括三项:一是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二是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三是保险车辆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而“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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