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标志丢失,怎么补办?
答复:交警提醒车主,按照我国《交通法》规定,交强险和车险的标志必须粘贴在汽车前挡风玻璃上,以便交警随时检查。若未按规定粘贴标志,依据有关规定将被处罚100元。目前,大连市交警对未按规定粘贴标志的车主只采取口头警告。特别提醒车主注意,若交强险标志丢失,必须随车携带保险单,否则交警检查时将予以扣车。车主可到出单保险公司补办。补办时必须携带保险单和身份证。
按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因此,保险单和保险标志遗失后会被罚款。按照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交强险保单或标志遗失后,可向承保公司申请补办。保险公司在收到补办申请及报失认定证明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的审核,并补发相应的交强险单证或标志。
首先你先打保险公司的电话问和他们说一下你的标丢了让他们先有个记录,一般不是被保人本人来,需要带被保人的身份证原件,行驶本原件及保险原件来保险公司补办就可以了,保险公司可以帮你上报声明的。
交强险的补办
1、被保险机动车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发生损毁或者遗失,投保人向承保公司申请补办的,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补办申请。 补办申请中应包含机动车的号牌号码、发动机号、投保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还需说明损毁或者遗失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的类型,损毁或者遗失的原因。如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在补办申请中加盖公章。
2、保险公司在收到补办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保险人申请的审核,并补发相应的交强险单证、交强险标志。 补办交强险保险单、定额保险单的,保险公司应审核申请人提供的信息。 补办交强险批单和交强险标志的,申请人应提供交强险保险单或定额保险单正本。补办内置型交强险标志时,保险公司应对机动车原交强险标志贴放处进行审验,检查原标志是否损毁或遗失。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因损毁而申请补办的,保险公司应要求申请人提供损毁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申请人确实无法提供的,应向保险公司书面说明情况并签字确认,征得保险公司同意。
3、保险公司补发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时,重新打印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应与原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的内容一致。
4、对原交强险单证和交强险标志应在计算机系统内作“作废”处理。作废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的印刷流水号码应能通过计算机系统查询。交强险保单、标志、保险公司补办不应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