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及标准责任限额
交强险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保险,它的赔偿范围最广.但由于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很低,所以建议车主除购买交强险外另购买商业险.
新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及标准 责任限额 12.2 万
其中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 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 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 元。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 元;医疗 费用赔偿限额:1000 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 元
责任限额:是指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交强险条款 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 亡、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所分别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 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 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 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 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 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 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 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财产损失赔偿项目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一)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二)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