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浮动比例是否有硬伤

 所属分类:  2013-7-9 16:43:58    加入收藏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责任事故强制保险的简称,是一项国家为保障交通事故中第三方责任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设置的保险制度,每个车主都必须缴纳。交强险多少钱,是一般车主最常问的问题。去年10月1日起,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价格,并根据“奖优罚劣”原则实行费率浮动机制。因此交强险多少钱,可能根据发生事故次数而出现不同的费率,价格也就有所不同了。

  《浙江省机动车交强险费率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联系浮动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列举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超载20%以上、超速50%以上、闯红灯等7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交强险保费费率挂钩,一旦发生,就按这种行为的发生次数,上浮幅度计算来年的保险费。

  其中,“醉驾”、肇事后逃逸等两种严重违法行为,只要一次,就要在第二年上浮100%的交强险保费费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超载20%以上、超速50%以上等4种违法行为发生,第二年上浮50%的交强险保费费率;闯红灯则上浮10%。有关负责人表示,交强险交通违法行为费率调整系数实行累加,最大不超过300%。

  《试行办法》规定了可以下浮交强险费率。其中,上一年度无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续保时费率由基准费率下浮10%;连续两个年度无交通违法记录的,下浮20%;连续三年或三年以上无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下浮50%。

  据介绍,《试行办法》遵循从车原则,即按照机动车上一保险年度已处理交通违法记录情况实行联系浮动。

 

  【争议焦点】浮动比例是否有硬伤

  “交强险费率浮动比例应该进行科学测算,但现在测算的过程只有少数人知道。”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师施红说,“目前7种交通违法行为与交强险挂钩的比例是不一样的,为什么有的是100%,而有的是10%?这里涉及到一个数据的科学性和公平性问题,让更多人来了解这个过程,这更有利于试行办法的实施。”

  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正华赞同施红的观点。他说,交强险费率调整必须要有精算报告,这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通过科学测算比行政制定的方式更加公平。

 

  从车原则遭分离考验

  对于交强险与严重违法交通行为关联的浮动,《试行办法》规定,“遵循从车原则,按照机动车上一保险年度已处理交通违法记录情况实行联系浮动”,而这项规定遭到了个别陈述人炮轰。

  杭州某电台主持人崔颂平说,假如一个人借了他人的车子,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之后,车主需要多交费,但交通违法行为却不是车主所为,如果交强险遵循从车原则就不具科学性。

  “我赞成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任何一例交通违法行为,但我个人对交强险与交通违法行为挂钩表示反对。”崔颂平说,通过查询相关法律,他发现这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条例相违背。“机动车所有人、使用人分离是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机动车的挂靠、租赁、承包都会出现人车分离的现象,还有极端的例子,就是私自驾驶他人机动车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的,比如机动车被盗,车辆出了事故,所有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

 

  时速60公里以下的不应测速

  三客出租车服务公司出租车司机徐刚说,现在杭州不少公路限制时速60公里以下,有的只有40公里,如果在这些路段测速,开到60、70公里就超速50%以上,按照《试行办法》,第二年交强险费率要上浮50%,这让人很难接受。他建议,交警部门可以学习湖南和江苏等地的经验,60公里以下的道路不再测速。

  “我要为出租车司机说几句话。交强险费率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挂钩,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神龙公司出租车司机黄飞华说,有些超速并非司机主观故意,比如限速标志不明显,或者接上一个病人,踩大油门那是为了救命……虽然交警表示有纠错机制,但很不方便。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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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强险将对外资公司开放的传闻已经得到证实,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金坚强近日表示,中国可能在明年对外资保险企业开放相关业务。对此,人保财险、平安财险等公司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中资险企在车险市场已经有明显的优势,外资在短期难以突破。 2001年12月,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银行、保险、农业等多个行业相继对外资部分或全部开放。由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未承诺允许外资公司经营法定保险,因此“交强险”业务一直没有对外资开放。 今年8月份,中国保监会公布了2010年交强险的经营情况,数据显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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