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爱车脱保 免得出险后追悔莫及
据了解,由于不少市民对保险知识缺乏了解,经常将商业车险与交强险加以混淆;同时,在购车时又为避免麻烦,他们习惯将各种手续均交予汽车销售员一手包办,致使自己对车辆保险情况不了解,不知交强险的办理期限最长为一年,到期后需续保。而商业险就截然不同,投保期限可以两年甚至三年。这时若碰上缺乏责任心的车险业务员,车主往往在交强险范围内遭遇拒赔后才恍然大悟。
随着现在油价节节攀升,养车成本年年增加,每年近4000元的车险费用成为一笔不小的开支。一些对自己的驾驶技术相当自信的车主,自恃从未出过交通事故,为节省开销,会偷偷放弃续保车险。
据张家港警方相关人员表示,部分车辆因市场价低廉,一些车主不愿对其进行长期“投资”。而且,类似车辆安全性能普遍低下,出险率极高,一旦保费上浮,极易导致车主“脱保”行为的发生。
出险后往往追悔莫及
据了解,按照我国交法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法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然而,“脱保”带来的后果不仅仅是罚款,有人甚至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今年8月9日晚上9时15分,在张家港沿江公路朝东圩港桥路段,一辆丰田轿车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电瓶车发生碰撞,造成电瓶车上2名驾乘人员死亡。经事故认定,丰田车司机陈某对这起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应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数十万元。然而,民警处理时发现,陈某竟未续保交强险。
原来,陈某的车子是去年新买的。虽在他人的建议下,他当时连续投保了3年的车险,但其中并不包含交强险。陈某手头并不宽裕,此次肇事带来的巨额赔偿无疑使其经济陷入困境。
民警在事故处理中发现,由于车主保险意识淡薄,接二连三有车主因“脱保”而身陷困境。尤其是无力偿付巨额赔偿的驾驶人,无一例外地导致家庭陷入窘境, 最终追悔莫及。
市民余先生反映,他的一辆小货车本该于今年7月年检,不过要购买交强险后才可年检,但他在城区多家保险公司购买时却被告知不单卖交强险。“开始我在花果买,他们说没有,让我到市区买,可还是没买到,保险公司都是找各种理由推脱,一会儿说电脑坏了,一会儿说保单没了,说来说去还是想让买附加险。”
近日,记者采访了部分车主,并走访保险公司及保险协会了解到,相关政策规定交强险可以单独出售,不单卖交强险只是某些业务员的个人行为。不过,市民应该有风险意识,应购置所需保险,不能图省钱在出意外时得不到相应保障。
如果被保险人承担责任,伤者的医疗费用最高只能赔付1万元,造成死亡最高也只赔付11万余元,这和很多事故中所花费的费用差距甚远。因此,适当选择购买附加商业保险是有必要的。
“车主都应该有风险意识,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在买交强险时适当地买一些商业险,如第三者险、车损险等。”该工作人员建议道。避免爱车脱保 免得出险后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