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责任事故次数 决定费率
责任事故次数 决定费率
安邦保险风险控制部负责人焦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表》,影响交强险费率上浮主要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车主在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不变;以5座的轿车为例(以下也以该车型为例),交强险仍为950元/年;二、车主在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上升10%,即950元+(950×10%)=1045元;三、车主在上一个年度发生三次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上浮20%、4次及以上的上浮30%;四、车主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交强险费率上升30%,即950元+(950×30%)=1235元。
也就是说,5座的轿车交强险最高可多花285元。焦石说,交强险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时,应根据上年度交强险已赔付的赔案浮动,如果上年度发生赔案但还未进行赔付的,本期交强险费率不浮动,直至赔付后的下一年度交强险费率再向上浮动。
虽然目前在车险续保方面没有明确的定价依据,在计算的细节上各家保险公司也不尽相同,但各家保险公司都会遵循“行业自律公约”,即续保费用与赔付率和出险次数双项挂钩。王先生虽然每次事故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较低,但由于出险次数达到了4次,已经触及了涨价的标准,所以保险公司提高了王先生的保费。
据平安产险专家表示,保险公司对出险次数较多的客户上浮保费并非无理可循:一是由于年内多次出险,至少说明驾驶员驾驶技术欠佳,这可能导致他以后经常出险;另外,出险一次和出险多次占用的公司理赔资源不同,即使再小的案件,也要经过报案、查勘、定损、理算、财务、赔款等,这会增加保险公司很多运营成本。
此外,还有很多因素对汽车保险费用计算具有较大影响,比如醉酒驾驶,根据北京市保监局规定,从2010年3月1日起,实行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即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15%;每发生一次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30%;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
汽车第二年保险费除了交强险的费用,还包括商业险的费用。商业险也会根据一些因素来实行浮动费率,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则就是,第一年出险记录多的,汽车第二年保险费就会上浮,出险记录少的,就能享受到保费优惠。
通常,保险公司规定如下这三种情况:1、第一年没有出险;2、出险次数在两次以下(包括两次);3、第一年赔付金额低于保费金额。如果车主符合上述三种情况,那么车主将在第二年得到优惠的保险价格。如果车主在第一年多次出险,汽车第二年保险费肯定要上涨,甚至比第一年保费还高。而且更换保险公司也无济于事,因为目前大部分的保险公司的系统已经联网,可查出车主的出险记录,如果多次出险,保险公司就会将该车主列入“黑名单”。